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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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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驻厦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驻厦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驻厦办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159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洪发〔2010〕2号)文精神,保留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建制,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联系和协调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加强横向联系,为我市招商引资,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市“三请三回”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围绕大抓产业,积极为我市提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质量和水平牵线搭桥;

(三)负责驻地流动党委工作,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流动支部作用,及时掌握驻地流动党员情况;

(四)负责我市在厦门市的重大政务、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系、协调工作,广泛收集经济信息,接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信息调查和咨询,为市领导及其他有关单位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五)协助、指导、服务在闽东南地区成立的驻地商会、联谊会,加强与驻厦团工委、青联分会管理联络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介南昌、宣传南昌,进一步提高南昌的对外知名度,扩大南昌在驻地的影响;

(六)负责做好赴厦门的市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公务接待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81.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7.28万元,增长4.2%;本年收入合计181.19万元,较2021年增加7.2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拨入2022年预算管理清退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1.1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8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81.2万元,较2021年增加7.3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拨入2022年预算管理清退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0.5万元,占55.5%;项目支出80.7万元,占44.5%;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9万元,决算数为1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9万元,决算数为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主要原因是:未将2022年招商引资专项款30万列入驻厦办的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25万元,较2021年减少28.59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二级调研员已办理退休,减少1名人员经费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23万元,较2021年减少4.92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调整经费用于申请购买公务用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9万元,较2021年增加0.09万元,增88%,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1名。

(四)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2021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申请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1万元,决算数为1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8万元,决算数为1.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9%,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7.38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调整经费用于申请购买公务用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12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申请购买一辆公务用商务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5万元,下降50 %,主要原因是调整经费用于申请购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0.5万元,差旅费减少1万元,租赁费减少5.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75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1万元,其它交通费减少1.99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根据《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驻厦办保留一部保障用车,用于开展招商引资、政务考察等日常工作。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9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驻厦办招商、联络、两地经贸合作交流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评价考评工作组,统计财务数据,收集相关资料;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会议,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统计项目得分;形成正式的《2022年度市政府驻厦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数据分析,202年度驻厦办项目支出绩效自评91.9分,等级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驻厦办始终以“自信、发奋、齐心”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对外联络的桥梁纽带”和“扩大开放的窗口平台”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尽责,持续改进作风,激励担当作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赣厦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再做贡献,再立新功。通过对各项绩效指标的综合考核评分,2022年我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得90.4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反映2022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

详见附件1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市级部门至少反映1个部门评价报告,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政府驻厦办2022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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