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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2010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3883757(传真),电子邮箱:zfbdcs@nc.gov.cn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认真做好《条例》落实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南昌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化办、市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010年,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各行政机关及时设立、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2010年,我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努力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同时,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为进一步细化、深化《条例》,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2010年,在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以及《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南昌市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办法》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管理办法》等三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0年,我市继续巩固市卫生局、西湖区政府、青山湖京东镇等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成果和2009年新设的22个市、县、乡(镇)、街办三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在努力打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2010年,我市积极推动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全面提高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把群众关注的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围绕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医疗购销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认真推进办事公开,推动办事公开向农村、社区延伸,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的有机结合,使两者在形式和内容上能够有机衔接,相辅相成,提高基层公开的质量。重点公开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社会救助、人口计生、劳动保障、综合事务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号)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南昌市关于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到2010年底,“权责进一步明晰、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全市各行政机关均设立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设置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根据条件和需要,有的还建设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全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616个行政机关(包括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下同)。各行政机关均能按照江西省政府统一规范要求,编制和更新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并通过政府公报、本机关信息查阅点和南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tb.nc.gov.cn/)等形式进行及时公开;能够将本单位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在南昌市门户网站、本县区网站、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并且在上述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能够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做到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能够完善了全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技术平台,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平台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安全、系统稳定。截至2010年底,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正常。从网上政府信息点评栏看,对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58.62%,对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56.90%,依申请公开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53.91%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对市、县区政府机构设置以及行政职能进行了一些调整,相对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载体和职能等也进行了一些调整。一是2010年初,市政府各部门,尤其是新增或者撤并的部门已将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已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整合到一起,并尽可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发布,方便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府信息。二是着力加强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实了平台相关内容,实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的信息共享。同时,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本部门专栏相链接,基本实现了部门网站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共享。三是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网站也相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本部门专栏相链接,基本实现了部门网站与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共享。达到减少工作人员上传信息的工作量,节约行政成本的目的。四是继续维护政府信息平台。为确保平台的数据安全、运行稳定,我市加强了平台维护管理工作,并已将平台建设工作列入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2010年,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深入开展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及“信息公开三项制度”等文件贯彻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对辖区所属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616个行政机关,按照全省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据统计,截至20101231日,全市仅政府信息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7893条,本年度新增51854条。其中,概况信息总数9585条,本年度新增2410条;法规文件总数21213条,新增6188条;发展规划总数4256条,新增1081条;工作动态总数92315条,新增40092条;人事信息总数3597条,新增1138条;财经信息总数2230条,新增294条;行政执法总数2579条,新增395条;公共服务总数2118条,新增256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累计968条,新增480余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37件,其中,网上依申请33件,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所有依申请信息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了申请人,答复率100%。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有关职工自身社会保险情况、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城市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及集资房政策等信息。从申请人地域分布情况看:外地公民7人,其他26人均为本市公民;从职业分布上看:有学者、教职员工、学生,公司、企业职工等。尚未收到以机构等组织名义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市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中33件网上依申请和3件当面和1件信函申请公开信息,一般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回复,未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市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法院未立案),原因是申请人将信息公开申请邮寄至市领导个人名下,且信封上未按要求注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字样,造成拆封不及时,回复也超过时限。在回复中,我市详细说明了未及时回复的原因,并详细告知了可以查知其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网址及联系方式。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的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做到全部及时公开,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机关及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外,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主要原因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

三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各县区、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个别县区、乡镇(街办)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较薄弱。

四是各行政机关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报送已公开政府信息时效性不够。

下一步,我市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各行政机关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宣传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总结前几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随着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与程度的提高,主动申请信息公开的人数将日渐增多,申请的内容将日渐深入,要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案;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是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要以服务“七城会”为契机,提升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做好与“七城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在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各个行业,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搞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加快探索推进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逐步扩大相关信息向社会有序开放。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要切实做好推行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采取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的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注意树立、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崇尚先进,弘扬正气,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伸,务求取得明显的成效。要把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作为重要保障,在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要注重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不断完善群众有序参与机制,同时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权交到群众手中。

五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要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措施。要认真受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等多种形式的方式、着重考察了解实情实效,把检查督促工作抓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南昌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名称

南昌市人民政府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

68

2、兼职人员数

950

学 习 培 训

举办培训班次数

24

参加培训人数

162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公开数量

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数量(信息公开平台)

137893

51854

1、市直部门公开信息

38675

12083

2、县区政府及部门公开信息

74300

31470

3、乡(镇)、街办公开信息

24918

8301

公开内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概况信息

9585

2410

2、法规文件信息

21213

6188

3、发展规划信息

4256

1081

4、工作动态信息

92315

40092

5、人事信息

3597

1138

6、财经信息

2230

294

7、行政执法信息

2579

395

8、公共服务信息

2118

256

合计

137893

51854

公开形式

政府公报发布信息

968

480

召开新闻发布会

58

27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

58

27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

405

405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

405

405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137893

51854

1、电子信息

137893

51854

2、纸质信息

4860

4860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5900

2580

到公共场所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1480

1480

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纸质的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1368

15556

公开的及时性

从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到对外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数量

2910

840

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数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

37

1、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

63

33

2、当面申请(包括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数量)

13

3

3、信函申请

2

1

4、电子邮件申请

0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合计

78

37

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

78

37

1、同意公开

77

35

2、同意部分公开

0

0

3、不予公开

1

0

信息不存在

0

0

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因涉密免予公开

0

0

其他原因

1

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数量

举报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数量

0

0

1、受理数

0

0

2、办结数

0

0

投诉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投诉数量

0

0

1、受理数

0

0

2、办结数

0

0

行政复议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数量

0

0

1、受理数

0

0

2、办结数

0

0

行政诉讼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数量

1

1

说明:2010年数量”是指201011日至20101231日发布的信息数量。

    “累计数”是指截至20101231日累计发布的信息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