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办发〔202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提出的“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努力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方针,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提升管养水平、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持续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整体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客运、物流水平,全市农村公路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安全畅通、持续健康发展,“十四五”期间实现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的总目标。

2.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巩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4个“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创建成果,力争成功创建1-2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大农村干线路网改造,提升出行条件,重点实施县道升级改造和建制村通双车道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基本达100%,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70%,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达60%;加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建设,“十四五”期间,保障全市25户以上自然村100%通硬化公路,全市自然村基本通硬化公路;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存量危桥改造,提升农村公路桥梁运行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优先实施临涯、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通客运班车、校车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四五”期间,保障100%的县道和乡道覆盖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县级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所有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设有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机制完善,人员编制到位,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县级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设置率100%,乡级政府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达到100%。完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管养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

2.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建设。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队伍建设,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和沿线村民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幅改善。

3.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农村公路保护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可根据有关规定,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机制,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

1.稳步提高养护水平。“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明显提升,列养率达100%;优、良、中等路比例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2.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稳定来源渠道。

3.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4.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提升管养质量和效益。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公路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规范农村公路检测评价工作,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共享发展成果

1.着力提升出行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巩固农村客运公交化建设成果。构建布局合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的农村客运网络,建立完善建制村通客车发展机制。科学设置乡村公交站点,提高居民公交出行舒适度,采取优化车型、延伸现有线路等办法,持续优化农村客运线网布局,在车型配套上,中、小结合,满足不同道路通车条件的需要;班次规划上适当采取正常日班、隔日班、圩日班、周末班等优化调整,努力实现城乡客运资源共享、政策协调、衔接顺畅、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优质。

2.着力保障运营安全。加强农村公路运营安全监管,严把农村客运、农村物流市场准入关,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检查评价路况、车况与安全运营标准的适应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经营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运输安全。

3.积极开展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以公路客货运场站为依托建立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客运网络资源,依托乡镇客运站、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立货源集散中心。创新农村物流组织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快速配送和专用运输。积极探索客运车辆向分舱式客车方向改进,实现车辆载客载货功能安全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南昌市政府“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松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万里菲  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保良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熊保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54号)工作要求,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四好农村路”实施的组织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

(三)加强监督考核

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四)加强资金保障

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县、区政府要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和等级提升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