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昌市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洪府办字〔2021〕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建办科函〔2021〕164号)精神,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要求,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积极推进南昌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学开展,统筹推进南昌市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政策措施、明确试点项目、协调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宋  铀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墉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  强    市建设局局长

       宋亮生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张世忠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罗晓峰    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熊  伟    市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罗  峻    市房管局副局长

       陈国广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  杰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万  军    市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李  志    南昌县副县长

       吴克清    进贤县副县长

       杨  峻    安义县委常委

       涂宏伟    东湖区副区长

       胡  海    西湖区副区长

       郭保庚    青云谱区委常委

       江  龙    青山湖区委常委

       万里晴    新建区副区长

       杨雨晨    红谷滩区副区长提名人选

       程建兵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用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仪镇    湾里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万军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申绪兵(市建设局)、车皖程(市行政审批局)、李欣(市自然资源局)、唐文正(市文广新旅局)、刘民(市房管局)、黄振宇(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为: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推进会,协调推进试点项目审批工作,督导、考核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成效,开展试点工作宣传报道,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成果。

三、责任分工

1、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负责辖区内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推进。

2、市建设局:负责优化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验收(验收备案)管理。负责细化与竣工验收同步开展或整合开展的具体措施。负责探索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监管措施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负责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完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用评价管理。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验收(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性文件编制工作。

3、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优化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审批流程。负责协调连片改造中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论证事宜。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技术服务行为监管。参与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性文件编制工作。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改变使用功能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负责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等试点项目进行认定。

5、市文广新旅局:负责对文物建筑试点项目进行认定。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等试点项目认定工作。参与协调文物建筑试点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6、市房管局:负责对存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试点项目进行认定。

7、市财政局:负责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的经费保障。

8、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参与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性文件编制工作。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