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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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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牙周病作为慢病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牙周疾病是常见的口腔疾病,是引起成年人牙齿丧失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危害人类牙齿和全身健康的主要口腔疾病。据统计,我市口腔门诊就诊患者中约有85%的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牙周疾病。我委加强口腔诊疗能力建设,发展医院口腔科和口腔专科医院,开展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口腔诊疗水平,同时针对在校儿童开展涂氟和窝沟封闭,从源头预防牙科疾病。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牙周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档案。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居民健康档案有统一的版本和格式,暂时无法针对牙周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单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目前我市牙周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档案主要依靠口腔健康哨点监测项目的哨点医院建立,我委将继续积极组织我市口腔专科医院和设置有口腔科的医院积极配合省、市口腔健康哨点监测项目要求,建立和完善牙周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档案。

(二)关于定期随访。临床显示一年一次定期随访,对重症患者随诊期为半年或者三个月对控制口腔疾病最有效。我委以市口腔质量控制中心为抓手,根据省口腔质量控制中心要求和牙周病管理相关标准,通过对我市口腔专科医院和设置有口腔科医院进行指导,推进我市口腔随访工作,加强对患者的口腔卫生指导。我委将持续推进并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促进医防融合,提升牙周病患者防治效果。

(三)关于开展危险因素控制、干预及效果评价。我委一直以来通过市口腔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我市口腔专科医院和医院口腔科的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开展对就诊者和患者的危险因素控制、干预及效果评价,加强口腔卫生指导、定期洁牙、周期性牙周维护等适宜措施的实施。我委将继续加强此项工作,并采用有关指标定期进行效果评价,逐步实现“健康口腔”和“保存天然牙”两大核心健康改善目标。

(四)关于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近些年,我市口腔相关医疗机构通过开展义诊活动、免费洗牙、免费口腔检查活动等方式,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向群众进行了口腔健康生活方式理念的倡导和传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委将继续组织我市医疗机构以定期洁牙和口腔检查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推广适宜技术,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民牙周健康行动。

(五)关于加强相关知识宣传。我市口腔相关医疗机构日常主要通过专题讲座,义诊活动以及结合“全国爱牙日”等特殊节日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广泛宣传口腔疾病(包括牙周病)的防治知识,促进广大群众对口腔疾病的认识和关注,做好口腔疾病防治工作。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组织和协调好我市口腔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开展对牙周病知识及爱牙护牙手段的科普及推广,扩充如电视节目采访、广播播报、报纸刊登、专题讲座,义诊活动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做好牙周病及口腔其他疾病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口腔健康保护意识。

(六)关于将洁牙、牙周病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洁牙是预防、治疗牙周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您提出的“将洁牙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每年1次,将牙周病治疗费用部分纳入医保统筹支付”建议若能实现,对减轻牙周病患者就医经济负担,提高患者就诊意愿,提高大众口腔健康尤其是牙周健康确实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相关费用是否纳入医保统筹支付属于医保局职权范围,我委并无相关权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委将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建议医保部门将牙周病等诊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将洁牙等预防疾病与牙齿美容区分开,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开展口腔健康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民群众的口腔健康。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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