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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9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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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民盟南昌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0299号提案《关于加大现制现售水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由你单位主办,我单位会办,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消费呈现多样化趋势,现制现售饮用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市百姓生活中。由于经营门槛低,一些现制现售饮用水制水机经营者卫生管理水平差,对市民卫生安全造成较大的隐患。一般意义上,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可以理解为,现制现售水是一台机器从市政供水接入水源,经过机器内部净化工艺,最终输出含杂质较少的“纯净水”。由于缺少对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际工作中,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管理主要参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但现制现售饮用水在经营主体、经营模式、生产工艺、水质标准等方面与生活饮用水根本不同,无法直接作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的依据。

当前,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管主体也不明确,卫生监督、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都可根据本部门职能开展监管,但是容易造成监管真空。在上位法位尚未出台,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为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经营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保障市民使用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制定我市的监管办法是必要的。

为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的重要性,强化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的长效化,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和信用监管机制,在日常监管中落实“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职责,拓展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的政策宣传和引导,督促其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对现制现售水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现制现售水设备等出现的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规范经营主体准入,组织查处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价     格收费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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