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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9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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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提〔2023〕53号

农工党南昌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城市老旧社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会提出的关于城市老旧社区改造的建议很中肯,我局将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落实。根据《南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部门具体职责,市住建局主要负责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试点推广和工作推进,指导老旧小区改造相关验收监督工作;负责提供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探索建立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新模式。

一、关于因地制宜制定改造内容(二)的建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民生实事、民生要事。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全市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2年全市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93台,超额年度民生实事任务数13台。根据省住建厅最新数据统计,我市累计加装台数位列全省第一,全省占比22%;其中2022年加装台数同样位列全省第一,全省占比3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一项惠及人民、广受欢迎的民生工程,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尤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来说,幸福感有了极大增强。从2019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编印了《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南》,始终以“绣花”的功夫和“钉钉子”的精神,走出了一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工作的“南昌路径”。2021年1月份,国家住建部将南昌市加装电梯部分可复制政策列入政策机制清单,并向全国推广南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先进经验做法。

“实施意见”运行四年以来,全市已形成了涵盖统领性指导意见、实操指南、技术导则和图集、联合审批制度、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提取、资金补助、维保指导等一系列闭环管理的“2+1+5”政策保障体系,有效推动了该项民生实事走深走实,好事办好。

截至目前,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资金筹集方面多措并举,形成了全国独有的“五个一”筹资模式,即通过“群众自筹一部分、公积金提取一部分、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共同组成加装电梯所需费用,有效解决了资金筹措难题。

2022年2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洪府办[2022]481号),将财政补助标准由原8-12万元调整至12-15万元,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50%,并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财力条件给予完成加装电梯的社区(家委会)每台5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和青云谱区补助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按照市政府明确的计划任务数,并经县区住建部门确认已开工的,可提前拨付市级财政应承担补助的50%。经县区住建主管部门确认所加装电梯的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并完成设备调试的,由加装业主或实施主体向区住建部门签署承诺函,明确承诺3个月内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后,按照拨付程序申请拨付市级财政应承担的剩余50%财政补助。政策出台后,广大市民群众加梯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社区宣传及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持续推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上下楼难”问题,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全面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质见效,2023年3月6日我局下发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联合审批,有序推进新增加装,要求各县区应严格落实“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要求,严格落实联合会审制度和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制度。各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建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审。对各部门在联合会审中提出的意见,各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聚焦重点、解决难点。对因非技术问题主观阻碍加装审批和推进的,我局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县区应协调水、电、气、通信等运营企业积极配合加装电梯施工涉及的改造、移位工作,协调相关管线单位优惠收取费用。

二、关于建立小区管理长效机制(一)(二)的建议。

为了落实老旧居民区改造与服务管理紧密衔接,我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创新了老旧居民区改造后物业服务模式,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品牌”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102号),在老旧居民区改造后推行推进了“‘单元门’内物业服务、‘单元门’外公共服务,‘门内门外’行政管理全覆盖”的管理模式。推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三种服务方式:一是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二是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三是居民委员会组织实行居民自我管理。

2019年以来,通过试点推进,老旧居民区改造后物业服务新模式逐步推行,并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居民自治管理的意识得到提高,街道、社区与部门协同治理机制逐步理顺、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的转变,有效改善了老旧居民区环境和服务品质,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市517个改造的老旧居民区中,有177个已成立业主大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119个正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共计占比57.2%;陆续引进物业服务企业的有147个(含2个社区准物业管理),聘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服务的有87个,其他的均由社区组织居民自我管理,专业化管理占比45.2%。市区政府对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考核合格的以奖代补,目前已经组织三年考核奖补,共有123个项目考核合格,累计奖补资金约2085万元。2022年,我市着力推行老旧小区“红色物业”的做法,被省住建厅在全省推广。

三、关于建立小区管理长效机制(三)的建议。

自2000年建立维修资金制度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在确保新建商品房首期维修资金“应交尽交”的基础上,努力推动提升老旧小区维修资金交存占比,不断提高维修资金交存覆盖面。针对老旧小区房屋多数年代久远,未建立完整房屋楼栋信息,且业主交存维修资金意识薄弱等现实问题,一方面,注重宣传引导,加大了维修资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提高老旧小区业主政策知晓度和补交自觉性;另一方面,多方督促催交,引导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按标准交存维修资金,引导业主在办理房屋交易等业务时按标准补齐维修资金。今后,我市将继续探索推进老旧小区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工作,为后续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提供支持保障。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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