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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2100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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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馨梅、邵建萍、周晓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社区治理创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由城管部门牵头负责,提案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老城区社区综合整治”、“多渠道加大社区治理投入”等建议,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我局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现就涉及我局职能部门答复如下:

一、关于“试点先行,引进物业,因地制宜,建立适合老城区社区特点的物业管理机制”的建议

探索老旧小区推行物业服务新模式,是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9年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南昌市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在五个老城区选择了10个老旧小区开展试点;于2020年在试点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南昌市“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确定了在老旧居民区推行“‘门’内物业服务、‘门’外公共服务’,‘门内门外’行政管理全覆盖”的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新模式。考虑到老旧小区居民承受能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不仅鼓励业主居民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也鼓励其选择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对于建立落实了物业服务的,市区两级财政还将给予5年奖励,前三年18元/户/月,第四年12元/户/月,第五年6元/户/月。

二、关于“引进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建立多元参与的社区共治格局”的建议

为构建多元参与的社区共治格局,我局于今年出台的《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须参与项目所在社区党建联建,参与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挂钩。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关心,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对待,进一步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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