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区创建于1991年3月,是江西省首家国家级高新区。位于南昌市东大门,区域面积286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产业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下辖昌东镇、麻丘镇、艾溪湖管理处、鲤鱼洲管理处,管辖48个行政村、52个社区(居委会),下设10个基层党委。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区有关行政管理规定。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全区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
(三)编制全区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四)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产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人才、创新创业、军民融合等工作。组织开展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以及国内经济合作等。
(六)健全招商引资制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水平。制定创新创业政策,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加强创新资源集聚,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七)依法对全区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八)负责全区的财政、国有资产、审计、统计、外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方面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事务管理工作。组织筹措各类建设资金。
(九)建立健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创全链条服务体系,负责技术市场工作,促进科创与科普协同发展,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十)负责全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一战线、群团、民族宗教和“两新”组织党建、国家安全、深化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干部工作、宣传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引导、保障全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局、社会发展局、财政局8个内设机构,以及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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