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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04 10:43:00 浏览量: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医保局承办的《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承办的《南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2项决策事项调出2023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程序

决策中是否需听证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

时间

1

2023年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计划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市发改委

2023年6月

2

2023年南昌市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市财政局

2023年6月

3

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市人社局

2023年9月

2023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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