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
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尸检机构认定由省下放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行政确认,且列入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我委制定了尸检机构认定办事指南,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申请人可按照《尸检机构认定办事指南》进行申请认定,其中申请材料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可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替代。
附件:1.尸检机构认定办事指南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