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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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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市乡村振兴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是主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以统筹协调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为主,具体抓好全市脱贫人口动态信息管理、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考核问题整改、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脱贫人口就业动态监测、小额信贷、“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实施等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抓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驻村帮扶管理、脱贫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巩固、拓展、衔接”这条工作主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助推脱贫群众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奋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南昌样板”。

(一)抓巩固,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80个脱贫村、1.73万户4.59万名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完善并稳定各项帮扶政策,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成果,让脱贫攻坚成果更加扎实。(二)抓拓展,多措并举增强发展动力。在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的基础上,通过持续强化“两业”帮扶等举措,不断增强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发展动力,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三)抓衔接,聚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围绕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三个转向”,聚焦打造乡村振兴“南昌样板”的目标,抓好乡村振兴有关重点工作。(四)抓机制,凝聚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调度、驻村帮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力量。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9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南昌市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0.65万元,比上年增加69.98万元,增长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乡村振兴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70.65万元,比上年增加69.98万元,增长17.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38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3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万元;购房补贴支出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0.65万元,较上年增加69.98万元,增长17.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38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6.24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加0.02%。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项目绩效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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