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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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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为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建制,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联系和协调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工作。主要职责是:(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加强横向联系,为我市招商引资,引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市“三请三回”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围绕大抓产业,积极为我市提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质量和水平牵线搭桥;(3)负责驻地流动党委工作,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流动支部作用,及时掌握驻地流动党员情况;(4)负责我市在厦门市的重大政务、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系、协调工作,广泛收集经济信息,接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信息调查和咨询,为市领导及其他有关单位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5)协助、指导、服务在闽东南地区成立的驻地商会、联谊会,加强与驻厦团工委、青联分会管理联络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介南昌、宣传南昌,进一步提高南昌的对外知名度,扩大南昌在驻地的影响;(6)负责做好赴厦门的市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公务接待工作;(7)负责办事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本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

编制人数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人;退休人员小计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210.75万元,较上年增加71.18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一是驻厦办新增二位在编人员;二是2024年追加工作经费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210.75万元,较上年增加71.18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一是驻厦办新增两位在编人员;二是2024年追加工作经费30.0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0.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项目支出79.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8.92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109.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5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0.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0万元;住房公积金9.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万元;购房补贴0.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6.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0.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较上年增加71.18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一是驻厦办新增两位在编人员;二是2024年追加工作经费3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109.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5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0.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0万元;住房公积金9.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万元;购房补贴0.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0.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项目支出79.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8.92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94.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60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2024年追加工作经费3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部门预算批复表中行政参公单位——《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驻厦办工作管理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1)保证驻外机构正常运转;(2)主动履行职能,全年为市委、市政府信息处发送《海西信息》不少于200期;(3)在服务社团组织、增进社团交流等方面积极作为;督促社团组织负责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社团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4)加强两地经济交流协作,协助服务我市各县区、开发区赴闽召开招商推介会;(5)为我市领导、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来厦公务考察提供联络、协调等服务;(6)负责办事处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对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物相符,建立固定资产账目。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159号)三定方案,驻厦办主要承担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重大政务联络协调和收集政务信息、开展与厦门联谊会的交流合作、公务接待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外办事处整合工作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整合后的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工作需要,解决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经费偏紧状况,明确各驻外办事处机构年度预算经费。

3)实施主体: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

4)实施方案:

①项目可行性

该项目为我部门延续性项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我部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的标准,项目资金审批使用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虚列等违规情况,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②总体思路

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 在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战略决策部署,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做事态度,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紧密结合驻厦办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信息调研、双招双引、信访维稳、自身建设等工作,服务南昌经济社会发展。

③实施方式

本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由业务处配合,按照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以及预期成果,分配相关资金。

④实施内容

根据“三定”方案,市政府驻厦办围绕招商引资、政务接待、信息工作等工作。2024年1-12月,驻厦办将完成以下工作:走访企业60家,组织回昌投资考察20批次,收集项目信息15条,报送政务信息200期,开展公务接待12批次,组织商会社团活动20场次;客商联系率达90%以上,组织回昌考察批次率、项目信息通过率达95%以上,政务信息采用数20条,接待工作完成率达95%以上,指导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学习活动开展率达90%以上。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10.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附件)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3.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1.03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每年降低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2024部门预算公开表(9张表)

附件3-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表(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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