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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南昌市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31 15:30:18 浏览量: 字体

8月3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洪府发〔2023〕2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 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2024年引进和培育知名商贸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做强会展经济、提振商贸消费,促进我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2022年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南昌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从支持首发首店经济发展、支持夜间经济街区发展、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支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会展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发展、支持农贸市场发展、支持限上主体培育九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一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各商贸领域政策奖补对象和支持标准。

三、创新举措

1.突出引领作用。我市原有商贸领域政策较为零散,整合后我市商贸领域政策更加全面清晰,便于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

2.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增加了支持首发首店经济发展、支持夜间经济街区发展和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促消费、保民生、国家试点政策内容。

3.细化政策举措。紧密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及时回应发展新需求,对会展业、电子商务等领域原有条款进行了修订,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四、注意事项

1.政策支持对象是具有良好的财务记录和信用记录的企业或单位组织。

2.支持会展业发展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其余奖励扶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

3.各类政策兑现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安排的资金总额,如超出则将按相应比例予以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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