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你
赣服通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
媒体矩阵
手机WAP
小洪同学
英文版
政务邮箱
分享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答复的函

访问量:

洪住建提〔2024〕56号

庄春才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对新、老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依法管理,创建安全和谐舒适的幸福家园》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一些物业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我局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从培训、监管方面加大力度。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对物业经理进行培训。小区管理水平高不高,主要看物业经理素质高不高。我局每年对住宅物业小区物业经理至少组织一次教育培训,提高其政策法规水平和管理能力素质。二是用好“关键措施”加强物业企业监管。2018年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后,我市系全省较早出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政策的城市,也是全省第一个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设区市。公布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三是聚焦“关键小事”对物业服务“双公开”进行督查。为从源头解决因服务信息不对称、收费不公开、服务工作不透明,而引发矛盾纠纷问题,2023年我市住建部门对1069个住宅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和费用收支“双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该做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上以“办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为题宣传。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建章立制,形成管理长效。

建议:倡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采取自治管理。

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和后续管理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市探索建立并推行了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2019年我市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遵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考虑到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产权组成复杂、服务管理多元等特点,在深入调研借鉴,充分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南昌市“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洪府厅发[2020]102号),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和“先综合整治、后提升管理”的步骤,创新建立了“‘单元门’内物业服务、‘单元门’外公共服务,‘门内门外’行政管理全覆盖”的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新模式。推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三种服务方式:一是聘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二是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三是居民委员会组织实行居民自我管理。我局积极引导业主参与小区治理,印发了《南昌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程序(试行)》,对暂时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推动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完善业主自治制度,增强业主自治能力建设。

此外,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行“小区业主出一些、公共收益补一些、市区财政奖一些、物业企业让一些”的物业服务付费方式,引导老旧小区管理规模化,奖补资金专项用于补贴社区物业服务经费不足,不得层层截留、挪作他用。我市已陆续对2019-2022年创新物业服务模式项目进行了考核,目前有260个项目考核合格,市、区两级财政累计奖补资金约342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物业服务管理发展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措施,促进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2024年4月10日

分享: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