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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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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妥善处置D类危旧房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深入危房排查处置工作一线开展调研,掌握了详细情况和详实数据,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在今后出台政策时研究采纳,现就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1、关于拆除危房。代表提出“利用拆出空地或空置未出让小地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老旧危房安置房,有效利用闲置地块资源,置换危旧房地块”。该建议非常好,这也是我市实施旧改征收的成功经验做法,我局将在制订全市危房治理相关政策时吸收采纳。

2、关于产权置换。代表提出利用保障房资源置换危房,因

保障房从建设、分配、后续管理等方面均须按照上级政策执行,不宜用于置换危旧房,但我市旧改安置房空置房源可以作为危房排查处置的安置房源或者作为D级危房改造周转房,在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市旧改指挥部会议上,也明确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旧改空置房源优先用于城市危房排查处置等方面的安置;代表提出利用社会闲置房屋资源置换危旧房,该建议有创新性,由政府出资收购社会闲置房屋,再用于置换危旧房。西湖区目前在试点危旧房治理,该措施也在试行,我局将在试点基础上研究该政策措施可行性。

3、关于维修加固。根据《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屋产权人可以采取维修加固方式解决房屋危险,我局将推动出台提取维修资金用于加固维修的绿色审批流程。

非常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采纳,进一步推进我市危房处置相关工作。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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