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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好秋杂粮生产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04 14:58:55 浏览量: 字体

6月30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抓好秋杂粮生产的通知》(赣农字〔2022〕3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围绕开展我省秋杂粮生产工作谋划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部署了具体任务。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秋杂粮是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省统计上是指当年播种当年收获的旱粮,主要包括玉米、高粱、荞麦、大豆、绿豆、红小豆、甘薯等作物。抓好秋杂粮生产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还可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对稳定全年粮食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当前粮食生产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印发《通知》部署相关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摸清底数,合理制定生产目标。准确掌握耕地尤其是旱地面积、分季节作物种植面积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秋杂粮生产目标,明确重点发展区域。第二部分,落实政策,加大生产扶持力度。旱粮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各种类型的旱粮高产、高效示范田,并通过现场示范、培训等形式,带动农民发展旱粮生产,以点带面,促进旱粮生产发展。第三部分,加强指导,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坚持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充分发挥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等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作用,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加强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帮助农民选种、播种、加强田管。加大旱粮新品种选育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推广力度。第四部分,培育主体,提升种植规模效益。大力培育旱粮生产经营规模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方式,提升组织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第五部分,应统尽统,配合做好统计工作。积极主动与本地统计调查部门沟通衔接,做实秋杂粮生产台账,及时通报种植情况,配合做好秋杂粮全面调查统计工作,做到既播种到位、田管到位,又统计到位,确保如实反映秋杂粮情况,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入账。

三、任务目标

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农户发展适宜当地生长、经济效益好的旱粮作物,力争今年全省秋杂粮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同比增加70万亩以上。其中南昌市58万亩、九江市99万亩、景德镇市13万亩、萍乡市6万亩、新余市18万亩、鹰潭市11万亩、赣州市44万亩、宜春市96万亩、上饶市86万亩、吉安市43万亩、抚州市26万亩。各地要抓紧筹划,对标对表目标任务,及时分解落实秋旱粮生产任务,作为全年粮食生产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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