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你
赣服通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
媒体矩阵
手机WAP
小洪同学
英文版
政务邮箱
分享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要闻>今日南昌

江西发“红包” 拓宽民企发展绿色通道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19-03-21 09:14:17 浏览量: 字体

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意见,将在土地规划、新增用地、用地成本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支持

强化项目规划、降低用地成本、灵活供地方式……20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土地规划、新增用地、用地成本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强保障:优先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

在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面,《意见》提出,在民营经济发展建设项目选址阶段,我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民营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帮助民营企业做好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民营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将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民营企业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在加强项目用地保障方面,我省积极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核实工作,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在省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民营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支持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予以统筹保障。继续推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提高用地审查和报批效率。

降成本:允许以先租后让方式取得标准厂房

除了加强用地保障,我省还通过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负担。《意见》提出,民营经济项目在土地供应时,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根据民营企业需求,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应。

同时,为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我省支持各地安排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设标准厂房,并以先租后售方式向民营企业出让标准厂房,允许民营企业以先租后让方式取得标准厂房。对民营企业投资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工业项目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优服务:支持民营林企办理林地经营权抵押融资

为满足支持民营企业办理融资、工商登记的需要,《意见》提出,我省优化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对由民营企业经规划批准、自主建设、专门用于出租给其他民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自持非售卖物业,在土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层、套等独立不动产单元办理不动产登记。在开展林地经营权登记和林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时,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取得的林地经营权,支持民营林企办理林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林地经营权登记除收取林地经营权登记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促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意见》指出,我省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民营资本投入测绘行业的软件开发、仪器制造、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较好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同时,鼓励民营企业承接我省自然资源调查业务,提供免费业务培训,支持民营企业成为我省自然资源调查事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

《意见》还提出,要积极维护民营企业正常权益,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未明令禁止的自然资源领域,均向民间投资开放,且不得另行设置附加条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在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项目招投标等过程中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时,不得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慎重对涉案企业采取责令停工、停产和关停等强制措施,避免简单化,不搞“一刀切”。(李绍荣南昌日报记者张代艳)

分享: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