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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去年棚户区改造提前超额完成,分配公租房68.4万套,均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19-01-12 09:20:24 浏览量: 字体

今年继续支持我市利用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

1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2018年我省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此外,我省今年还将继续支持南昌等地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去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96.3%,超过国家目标

2018年,我省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范围及标准,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争取各类补助资金86.2亿元,国开行、农发行贷款852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348亿元,累计金额达到1286.2亿元,创历年之最。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开工建设32.9万套,开工率达118%,基本建成22.35万套。

同时,我省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实施精准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18年,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已分配68.4万套,分配率达96.3%,超过国家确定的90%的分配目标。

2018年,我省健全脱贫户住房安全认定机制,组织开展农村疑似危房全面排查鉴定,精准摸清农村危房底数,推广成本低、工期短、效果好的农房加固改造方式。2018年,我省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资金23.34亿元,完成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47万户,为年度任务数的123%。

今年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27.79万套

2019年,我省将健全城镇住房保障新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扎实做好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租赁住房“三篇”文章,着力满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

据悉,我省将支持各地尤其是房价高、净流入人口多、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突出的市县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大力解决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行兜底保障。同时,积极推进租赁补贴“扩面提标”,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加大对重点群体、重点产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探索研究共有产权住房模式。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27.79万套,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的棚户区。继续支持南昌等地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鼓励各地在住房租赁市场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切实增加有效供给。(记者张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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