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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民宗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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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动员全局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领导班子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红军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要求,不断强化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为有力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专门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专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将每个问题、每条措施的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人人肩上有指标,合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专门部署开展了一次巡察整改政治谈话,逐级强调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8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9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高效开展。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立即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迎接民族宗教工作督查结合起来,把自身抓整改与督促县区整改结合起来,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127条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按照责任分工,逐个问题、逐条措施进行整改和规范。特别是对一些规定要求不明确、制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认真研究梳理,积极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修改或完善了20条规范性的制度、措施或办法。同时,为督促各县区抓好问题整改,专门组成五个督导组,深入县区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县区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周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定期跟踪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整改进度慢的及时予以督促提醒。同时,及时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清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层层签字把关,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就销号一个。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每次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有关事项都邀请纪检监察组人员到会指导,并协调配合纪检监察组深入五个宗教团体开展了一次检查调研,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①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并实施《市民宗局理论学习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学习、专题培训、考勤登记、检查考核和学习保障等制度,以促进理论学习常态长效开展。二是灵活学习形式,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的作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青年骨干带头开展研讨式学习体会交流,促进学习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际。三是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贯彻第一议题制度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采购了一批政治理论学习书籍,通过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学、精学党的创新理论。四是注重学用结合,制定《市民宗局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并形成一批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

②关于“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民宗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同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制定《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工作方案》,并于4月26日-28日,集中三天时间开展了一次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和掌握。三是充分用好网络学习资源,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参加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党建赣鄱云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培训班。四是进一步完善《市民宗局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制定宣讲计划工作表,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宗教团体、民族领域宣传党的二十大和重要会议精神。

③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建立健全市民宗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学习记录。三是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党办系统培训班等,对相关人员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2)推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①关于“推动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相关问题和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问题,于5月印发《关于开展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相关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深化“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在青山湖区组织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市相关县区民宗部门分管领导、相关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进行整改。三是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5月10日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举一反三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设施检查、维护,加强常态化管理,切实保持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设施完好、完整,展现宗教界良好形象。四是对3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选任、变更,并已于6月5日完成场所负责人变更,落实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要求。

②关于“民族宗教法治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在局办公室配备一名在职研究生为法学专业,且具有法律资格C证的干部从事政策法规工作。二是和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对接,梳理出了全市各县区民宗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并以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宗工作力量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及时配齐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三是制定了《南昌市民宗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并在党组会上专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南昌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四是举办了南昌市法治工作暨宗教执法培训班,不断强化全市民宗系统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③关于“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和市委编办对接,梳理出全市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在编人员情况,并以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宗工作力量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湾里管理局配齐配强民宗干部队伍。二是对各县区民宗工作力量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传导工作压力。三是将县区民宗工作力量配备情况协调纳入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考核内容,对随意占用、借用民宗工作编制的问题,坚决予以扣分处理。

2.“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韧劲不够,干部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1)务实尽责的担当精神不够强。

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研究议题,5月30日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了《南昌市民宗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并将其印发至各县区。二是配合并支持市政协开展“洪城协商·委员市长面对面---‘深化我市基层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商课题,提高基层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工作能力。

②关于“破解民族宗教难点问题勇气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完善了南昌市民宗局宗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在今后的宗教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处罚,按规处罚。二是去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民族宗教工作培训、宗教行政执法培训班和互联网宗教管理培训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不断强化依法管理,营造“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氛围。

③关于“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5月上旬对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验收,并指导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做好问题销号工作,各团体于6月底前全部将问题进行了销号。二是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在培训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求各民族宗教团体要强认识、知敬畏,强规范、守规矩,重廉洁、促建设。三是结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分别对各宗教团体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对局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从严从细从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3.“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抓领导班子建设韧劲不足。

①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结合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由主要领导找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找科室负责人层层开展了一次履职谈话,进一步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三是在年初组织签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5月15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重温了责任书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四是充分利用“3.23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日”以及清明、端午节前廉情教育提醒,常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梳理出《市民宗局岗位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反复教育党员干部破除民宗部门“无钱、无权、无势、不存在腐败土壤”的错误思想,自觉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慎始慎终、慎独慎微。

②关于“政治谈话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了《市民宗局关于加强政治谈话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谈话时机、谈话范围、谈话重点和谈话程序,强调了政治谈话的政治导向、问题导向,防止政治谈话时偏离方向,避重就轻,泛泛而谈。二是利用召开党组会的时机,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政治谈话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对政治谈话重要性的认识,把握政治谈话的核心和重点。三是6月中旬层层组织了一次巡察整改政治谈话,重点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旗帜鲜明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强化了工作的责任意识、标准意识和进取意识。

③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在党组会上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洪府发〔2022〕4号)。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对讨论事项再次梳理明晰。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仍有不足。

①关于“融入业务监督的广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两个方面监督推动市民宗局深入推进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工作。去年,督促市民宗局出台了有关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4个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宗教活动点,取缔了一些非法宗教组织,取得了一定成效。

②关于“对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2023年5月,纪检监察组围绕2019年以来我组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对市民宗局等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了一次综合性监督检查,发出《工作提示函》3份,指出问题11个,提出整改建议11个。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①关于“‘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全市党的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抓党建强党建的思想和政治站位。二是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议题,坚持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并将加强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宗教突出问题检查督查和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上半年,共组织党员干部60多人次深入基层检查调研、明查暗访、志愿服务和走访慰问,较好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②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提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专门制定了《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示范案例》,以场景模拟的形式将容易出现的错误问题在案例中予以演示,帮助党小组规范过好组织生活会。三是严肃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检讨反思了班子和个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民族宗教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有力促进了政治站位的提升、责任意识的强化。四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局党员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岗位实际,采取“自己查、互相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查摆了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达到了找准问题、深化认识、增进动力的预期效果。

③关于“推动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成员认真学习了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标准,熟悉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掌握党员发展流程,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对党费收缴进行了规范,按市直机关工委明确的基数标准重新核定了党费,从6月份开始逐月交纳党费,并及时公示。三是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专门将退休干部划分为一个党小组,并建立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微信群,及时将有关学习教育内容转发分享,为退休党员购买《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书籍,促进退休党员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改造。四是严格落实党内公开,及时公示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光荣在党50年”符合条件人选、党费收缴情况、党员互助一元捐金额等事项,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

(4)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完善。

①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干部二科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拟制了《市民宗局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流程图》,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流程图执行,促进了干部选拔工作的规范化。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和政治素质考察。

②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所有干部档案进行排查和集中查缺补充,对未开展干部档案专审的进行专审,目前,所有纳入干部人事档案专审的档案均已进行了专审,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认定。二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规定,对11名干部档案进行了专审,实现了专审全覆盖,对“三龄两历”存疑问题进行核实,重新进行了认定,局机关干部档案管理更加规范。

③关于“干部激励担当措施执行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市民宗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试行)》,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机关环境。二是进一步修订了《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绩效管理暨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将领导评鉴和民主测评进行了量化打分,突出对干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更好地发挥了平时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

(5)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①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对党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了事业单位党小组。二是拟定了《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将部分机关职能划分给下属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进一步分工,实现了局本级与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互补,有效地解决了机关的混岗问题。三是按照人员的机构编制类型和工作职能重新调整了办公室,事业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对确需借调事业单位人员帮助工作的,严格履行借调手续。

②关于“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认真、及时、详细做好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杜绝空页现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市民宗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局机关干部尤其是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财务知识学习培训。四是在《市民宗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区分会计及出纳人员岗位职责,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做好举一反三、固化举措、常态坚持等工作,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努力提升机关党的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昌做出应有贡献。一是持续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和市委书记点人点事指出的问题,经常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进一步查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问题出现反弹;二是固化工作举措,促进工作常态长效。将巡察整改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进行细化梳理,对一些能够长期坚持的好做法和好举措及时固化下来,形成常态工作和长效制度,避免出现问题整改一阵风。三是扎紧制度笼子,避免问题重复发生。进一步梳理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事务管理、机关党的建设等制度机制方面的盲区和薄弱,对照条例、法规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的工作,切实用好的制度管好人、管住事。四是及时组织“回头看”,促进整改见底见效。以永远在路上的工作姿态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结合主题教育大调研,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出现反弹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治,确保做到巡察整改工作真见效、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1-83883077;电子邮箱:38161481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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