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南昌市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局>其他法定信息>公告公示

【建议提案办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访问量:

市农业农村局:   

万菁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作用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协助你局办理此意见,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局工作的答复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发挥就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坚持将就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聚焦脱贫劳动力就业需求,通过资金投入、政策激励、智慧服务引领、创新载体带动等系列措施,牢牢稳住脱贫群众就业饭碗,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致富。一是通过提高产业发展投入带动农户就业。我市大力发展脱贫村和帮扶村产业项目,提升产业项目资金占比,确保达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比例不少于60%,且不低于上年占比,同时确保了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逐年提升。在“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中,我们明确重点帮扶村建设将产业作为重点帮扶村建设的支持重点,在“十四五”期间用于发展产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二是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激发农户创业就业动力。小额信贷政策是国家为解决我国贫苦地区人口的贫困问题和弥补信贷扶贫政策的缺陷,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引进并推广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小额信贷的对象为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标准为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截至2023年底,我市历年累计贷款8584户39249.25869万元。三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本地务工比重增加。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脱贫人口4795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8538人,已实现就业21668人,就业率为75.93%,其中省外务工4100人,省内县外5120人,县内务工12448人,县内务工人数占就业人数比例为57.45%。四是农村经营主体稳步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四类经营主体共有1891个,其中:农民合作社222个、家庭农场230个、龙头企业139个、致富带头人1300个,共带动行政村976个,其中脱贫村243个,依靠产业和就业共同带动6801户7415人共同发展。 

当然,正如提案中提到的,我市在乡村建设职业人才引进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提案中提出的很多意见建议,都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们进一步提高乡村建设人才回乡就业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启发。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中的建议和我市当前实际,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完善乡村振兴人才的就业支持政策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就业吸引力。 

一是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壮大特色产业发展,加大一二三产全产业链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发挥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二是加强原有项目的管护,充分发挥已建成的产业项目的帮扶作用,优先吸纳低收入人群就业。三是加强产业项目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尽可能结合小额信贷贷款,延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贷款发展生产和经营,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跟踪服务和指导监控;同时以产业项目促进脱贫劳动力在本地、本村产业项目就业务工,保障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四是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坚持常态化开展脱贫劳动力就业务工信息监测,将就业务工信息纳入日常调度督导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帮扶车间和公益岗位管理,加强对帮扶车间运行和吸纳脱贫劳动力情况动态监测,加大对公益岗位设置、履职取酬、工资发放等情况的督导,保持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以上意见,请贵单位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3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