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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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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胡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协助你局办理此意见,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局工作的答复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发挥就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坚持将就业帮扶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聚焦脱贫劳动力就业需求,通过资金投入、政策激励、智慧服务引领、创新载体带动等系列措施,牢牢稳住脱贫群众就业饭碗,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致富。一是大力开发务工就业岗位。依托衔接资金项目、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帮扶车间、光伏帮扶等项目,以点对点输送和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因地制宜给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多适合的就业岗位。二是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激发农户创业就业动力。小额信贷政策是国家为解决我国贫苦地区人口的贫困问题和弥补信贷扶贫政策的缺陷,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引进并推广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小额信贷的对象为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标准为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截至2023年底,我市历年累计贷款8584户39249.25869万元。三是以奖补政策促就业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重点人群就业再就业,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的实施细则》,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参与,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务报酬,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按照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四是加强重点人群技能培训。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并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户就业技能培训,我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了“131”就业服务,对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劳动力原则上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推行以企业下单、机构接单、劳动者点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引导农民工参加培训。 

当然,正如提案中提到的,我市在拓宽农民就业路径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提案中提出的很多意见建议,都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们进一步拓宽农民实现就业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启发。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中的建议和我市当前实际,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完善乡村振兴人才就业支持政策的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就业率。 

一是发展农村新业态,为农户创造更多创业就业机会。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原则上落实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补贴;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创办帮扶车间,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小额信贷支持。二是丰富就业形式,充分利用农户现有资源解决就业岗位。通过以工代赈、吸纳就业、设置公益性岗位以及其他为农户带来实际收益的方式,引导重点群体依靠劳动增收致富。鼓励各地对种植、养殖、小庭院菜园果园种植进行直接奖补,促进农户壮大富民产业。三是优化技能培训,合理化调整就业结构。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技工院校基础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和不同劳动力的特性进一步落实“131”就业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化技能培训。四是强化政策落实,做好兜底保障和资金奖补带动。我局将会同有关行业部门重点关注农村低收入人群、脱贫户、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的务工就业情况,加大监测帮扶力度,严格落实兜底保障和资金奖补政策,全力保障好重点人群就业和再就业。 

以上意见,请贵单位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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