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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南昌市农产品公用品牌“豫章农臻”LOGO标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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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打造江西绿色生态区域公用品牌的意见>的通知》(赣标〔2021〕1号)精神,充分发挥南昌市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组织优势,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南昌市农产品公用品牌“豫章农臻”LOGO标识。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2524

、设计要求

LOGO标识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需全面表达“豫章农臻”品牌取义(豫章体现了南昌的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农臻体现了南昌农产品的绿色、生态和优质),要求形象生动、清晰度高、容易辨识,地域性突出、便于记忆和推广。能够从绿色生态、特色产业、文化传承等多维度,充分彰显南昌市农产品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并适合平面宣传、生产制作等特点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方式为线上邮箱投稿,投稿的作品需为彩稿版面图,并附上作品电子文档(JPG格式),清晰度不小于300dpi,获奖后需提供可修改制作的原始文件。作品须附上《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创意内容》和《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这三份材料(作者签名处需手签,手签后扫描上传至邮箱),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应征者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附件)。

邮箱投稿需以“南昌市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单位/作者+联系方式”为文件名,电子邮箱1527390894@qq.com,联系人:艾女士,联系电话:13077972671主办方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的任何应征作品。

四、评选方式:次征集评选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评出优胜作品。评审结果通过南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公示期一周。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将评选出一等奖(选用作品)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根据征集作品数量评选出优秀作品1-3件,每件给予奖金2000元。(注: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六、征集须知:

1.同一作者最多投稿作品两件。

2.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出现内容一致或高度相似时,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评定,奖项评定给最先投稿的作品。

3.主办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4.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主办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5.被选用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提交作品进行修改或二次创作,主办方有对其进行修改与组合的权利。

6.奖金在商标注册完成之后给予发放。

7.本次征集活动在征集时间截止时,征集作品数量不满足10件,则截止日期顺延10天。

8.如本次征集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南昌市农合联保留不发出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重新组织征集活动。

9.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1、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

2、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创意内容

3、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应征承诺书

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2022211

附件1

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

应征者名称

个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单位

统一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电话

联系地址

logo

创意说明(300字以内)

承诺

1.本人保证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同意主办方不退还作品,并在入选获奖后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同意主办修改使用该作品

作者签名:

    

备注:1.个人名称为自然人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同;单位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名称为准。

2.上述报名表,签名须手写单位需由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此表由应征者单独用信封密封后与附件2一并寄出。

附件2

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创意内容

品牌logo

创意说明(300字以内)

备注:此表内容作为盲评依据,须与附件1内容完全一致。

附件3

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

承诺人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接受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公开征集南昌市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标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现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创意。

2.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除参加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承诺人保证,作品自成为南昌市兴瑞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公用品牌入选评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承诺人保证作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如因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纠纷,均由本人(单位)负责,与征集活动主办方无关。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签署日期: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承诺人签字处一律手写签名,单位应征者需由法人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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