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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对外公开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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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于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和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对江西省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均对我市开展下沉督察,并于2016年11月17日、2018年10月16日及2021年7月17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及督察“回头看”意见。南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底,南昌市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1个,达时限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14个问题达序时进度。2022年,南昌市PM2.5年均浓度30.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连续五年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在中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0.9%,达到考核要求。22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占比为66.67%,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其中,赣江、抚河、潦河等主要河流南昌段水质均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年未出现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高位推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南昌市成立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有关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沟通协调、督办落实、宣传报道、责任追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绿色发展、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河湖水库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追责问责、宣传报道等10个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构建了“领域牵头、行业把关、属地负责、督查核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压实责任,确保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反馈意见,制定印发《南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南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南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各领域行业部门为本领域问题整改销号的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具体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精准发力,集中攻克重难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近几年来,南昌市累计投入35亿元实施麦园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2021年9月南昌市成立了以分管市领导为总负责人的麦园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专班,7×24小时驻点开展排查整治,每日到面、到线、到点排查,对污染问题进行点、线、面源标注,“一企一策”开展精准治污,目前园区异味扰民问题已得到根本性解决。通过麦园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专班实践,形成了问题整改“专班经验”。2021年12月,南昌市复制麦园专班经验,成立了前湖水系治理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克前湖水环境问题。通过治理,前湖水流通不畅、出现黄泥水等问题基本解决,前湖水体逐渐变清、水质逐渐变好、岸线逐步变美,上下游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较好成效。

(四)动真碰硬,切实提升群众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从严从实解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发力点,在2021年底至2022年初,南昌市开展了全市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整改销号攻坚行动,并在全市持续开展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扎实巩固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成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南昌970件群众举报信访件已全部解决,解决率达100%。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南昌704件群众举报信访件已解决703件,解决率达99.9%。信访件反映的龙潭水渠黑臭问题,南昌市投资2.8亿元实施龙潭水渠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污水处理和岸线美化,昔日“龙须沟”转变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绿轴。投资3000余万元,实施湾里南铁采石场生态修复,废弃采石场从“大地伤疤”转变为“城市公园”,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五)完善机制,保障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高质高效。一是建立完善整改销号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管理、优化销号程序、压实销号责任,提升整改成效”的原则,在全省率先修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问题排查发现整改工作机制,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发现能力,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整改”,去问题存量,控问题增量,扩环境容量。三是建设运行督察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数据库,实现问题整改直报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极大地规范了督察整改工作。四是完善压力传导工作机制,建立了首问负责、领导包案、多级联审、现场督查、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通过加大调度、通报、督办、约谈和考核力度,持续强化压力传导。

下一步,南昌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美丽南昌”建设,为建设“一枢纽四中心”和实现“两个大幅提升”提供生态环境支持和保障,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牵头整改任务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第一部分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江西省部分地方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认为江西生态环境优越,紧迫感、危机感不强,对环境保护面临问题和压力认识不足,对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现状敏感性不够。督察组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中,约三分之一的同志谈到省级层面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南昌市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安排“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全市各级党校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生态环保整改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适度加大“绿色”指标权重,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票否决”性指标,在评优评先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针对环境执法、空气质量、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等方面,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环保工作宣传报道。

二、反馈问题(三):2013年以来,江西省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下降。2016年上半年,南昌、新余、赣州、宜春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上升,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5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上升。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持续改善。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南昌市持续开展工地、渣土运输、道路、裸土堆场、混凝土企业扬尘治理、餐饮和露天烧烤油烟治理、汽车尾气管控、秸秆禁烧治理、燃煤锅炉治理及工业废气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南昌市PM2.5年均浓度30.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连续五年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在中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

三、反馈问题(四):全省地表水质总体优良掩盖了局部水环境质量下降问题,2013年至2015年,全省主要河流湖库194个监控断面中,有47个断面总磷浓度、40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和21个断面氨氮浓度逐年上升。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持续改善。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南昌市主要河湖水质总体向好,断面水质总磷、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逐年上升态势得到一定控制。2022年,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达到考核要求;22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占比为66.67%,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其中赣江、抚河、潦河等主要河流南昌段水质均达到Ⅱ类。

四、反馈问题(六):对于鄱阳湖水质下降、稀土开采生态破坏、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省委、省政府推进措施和力度不够。(一、“鄱阳湖水质下降”问题)。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持续改善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结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对鄱阳湖南昌湖区总磷开展了溯源分析,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针对鄱阳湖南昌湖区断面分别制订了一断面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统一印发《鄱阳湖南昌湖区“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全面实施市、县、乡、村“河长制”,试点鄱阳湖南昌湖区等风险断面“断面长制”,扎实开展工程性治理,规范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对赣江、抚河南昌段实行全面退出生产性捕捞,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2022年,鄱阳湖南昌湖区断面总磷浓度为0.082mg/L,同比下降3.5%。

五、反馈问题(九):省政府2014年批准的《江西省鄱阳湖采砂规划修编报告(2014年—2018年)》中,余干县、进贤县、鄱阳县部分采砂区与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重叠面积22.84平方公里,其中进贤县+重叠区域位于保护区核心区。

牵头整改任务:2016年底,省水利厅联合省环保厅、省农业厅、南昌市政府、上饶市政府共同对鄱阳湖进贤01、进贤02、进贤03、余干01、鄱阳01号等5个可采区与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形成核实意见。省水利厅根据核实阶段完成后形成的核实意见作如下处理:对可采区全部区域在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发文告知采区所在地,省水利厅将不会再受理该采区采砂申请,并在网上公布;对可采区部分区域在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缩小采区范围,坚决避开省级自然保护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南昌市已取缔鄱阳湖银鱼产卵场和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进贤县采砂区,并对南昌市水域的采区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论证各采区的可行性,对影响水生态环境、破坏渔业资源生存环境的采区,一律取消、禁采。

六、反馈问题(十):2015年省水利厅批准3个采砂区,有1.28平方公里在鄱阳湖银鱼产卵场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5.54平方公里在实验区。

同反馈问题(九)。

七、反馈问题(十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未按期完成,全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但截至目前,加油站油气回收完成率为82%,储油库完成率仅64%。

牵头整改任务:对尚未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责令其停产整治。

整改时限:2017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南昌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均安装了有效的油气回收装置,全面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八、反馈问题(十八):督察组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中,一半同志提到,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2014年,省环境保护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检查发现,有17家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排放标准,被认定为“无效运行”;2015年,省委专项巡视发现,全省有21个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不到50%;督察组抽查12家污水处理厂,有7家进水浓度接近排放标准,其中宜黄、铅山两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低于50毫克/升。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南昌市主要涉及安义县。目前安义县污水处理厂整改已完成,2016—2022年进水COD平均浓度分别为148毫克/升、142毫克/升、158毫克/升、163毫克/升、163毫克/升、182毫克/升、168毫克/升。

2.继续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督促各县区结合旧城改造,因地制宜对现有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力争做到污水应收尽收。

3.对全市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严重和突出的进行通报约谈。对湾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4.针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问题,经开区管委会进行了管网排查、清淘、维修,加强园区环保管理能力建设。通过一系列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该厂废水稳定达标排放。2020年12月2日,生态环境部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2019年2月挂牌督办情况进行了现场销号核查,现已解除挂牌督查办。

九、反馈问题(二十一):2013年至2015年,鄱阳湖Ⅰ~Ⅲ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58.8%、41.2%和17.6%,湖体水质急剧下降;鄱阳湖出湖口国控考核断面总磷浓度分别为0.044毫克/升、0.063毫克/升、0.081毫克/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4年和2015年超过国家考核标准(0.05毫克/升)。

同反馈问题(六)。

十、反馈问题(三十):截止2016年7月,江西省未配套治污设施的规模化养猪场2634家,其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有1961家。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截至2017年底,南昌市禁养区4148家养殖场已全部关停退养。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892家规模化养猪场,进行了整治。截至2022年底,全市现有登记备案生猪规模养殖场1193家,其中已配套治污设施1193家,配套率100%,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99.53%,达到了“规模化养猪场配套建设治污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的整改目标。

十一、反馈问题(三十一):一些地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大量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排环境。南昌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力,2016年全市规模化养猪场1892家,未建配套治污设施的有1092家,占比57.7%。

牵头整改任务: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市政府制定整治方案,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部署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整改进展。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坚持属地管理,强化联合整改。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依据责任书目标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整改实施方案,农业、环保、财政、规划、宣传、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3.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奖励机制。2017 年起,市政府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奖补资金,对积极主动建设配套治污设施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奖励。4.坚持因地制宜,选择科学模式。各级畜牧部门加大技术培训、试验、示范、指导力度,科学指导养殖场因地制宜、因场施策,采用生物发酵床、种养结合、污水曝氧循环利用、高床益生菌、微生物滤床等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开展污染治理工作。5.严格环保执法,强化监督管理。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强化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力度,对污染治理不到位、超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止养殖活动。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南昌市印发《南昌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全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奖励机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力度,对污染治理不到位、超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查处。2017年底,南昌市禁养区4148家养殖场已全部关停退养。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892家规模化养猪场,经过整治,截至2020年末,全市登记备案生猪规模养殖场1100家中已配套治污设施1099家,配套率99.9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5.19%,达到了“规模化养猪场配套建设治污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的整改目标。

十二、反馈问题(三十二):督察组现场抽查的新建区恒武畜牧良种场等5家养猪场,均未建治污设施,污水直排。

牵头整改任务:1.明确任务分工。由新建区、南昌县政府负责恒武畜牧良种场等5家养殖场整改工作。2.明确整改要求。2017年6月底前,位于禁养区的2家养殖场完成搬迁或关闭,位于非禁养区的恒武畜牧良种场等3家养殖场完成配套治污设施建设。对逾期未达标的养殖场依法处罚,直至强制关停。3.强化督促整改。南昌市政府对县(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南昌市新建区恒武畜牧良种场等5家养猪场基本整改到位。位于禁养区的八一乡熊军华养殖场、涂埠康泰家庭农场于2017年6月底前关停退养,位于非禁养区的恒武畜牧良种场、朱港养殖场(南昌市博特牧业有限公司)、武阳镇万小勇养殖场于2017年6月底完成配套治污设施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行。

十三、反馈问题(五十三):江西省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较为普遍,一些地方日常监管缺失,处理不到位。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组织对环保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监管网格化和清理“土政策”等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2.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2022年,市本级作出行政处罚27件,罚款金额312.6万元,执行到位案件27件。

3.2016年印发了《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排查取缔“十小”企业的通知》,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排查,2016年全市共发现“十小”企业10家,已关停取缔8家,另2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7年全市取缔新发现的“十小”企业6家。

4.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检查实施清单、共录入检查对象661家,检查人员共74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93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66人次。

5.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2022年,我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执法各类培训37次,参训651人次。

6.坚持把信访投诉作为发现环境隐患的第一信号。环保“12369”微信、网站等举报平台24小时设立专人值守。全面公开企业环境处罚信息。

第二部分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江西省督察整改压力传导不足,存在前松后紧、避重就轻等问题。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后,江西省总体整改行动不够迅速,很多地方抱有督察是“一阵风”的心理,对整改工作持观望态度,直到2017年5月后才真正动起来。有些地方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做给上级看,被动应对多,主动作为少;有的地方整改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2018年5月,媒体曝光江西一些地方整改不力、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生态环境部抽查也发现不少整改不到位、甚至虚假销号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待督察整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没有真正扛起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2.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领域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原则,压实责任,整改销号。

3.印发《南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及《南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三十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至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各责任单位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组织市属媒体持续做好全市环保宣传报道及信息公开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情况,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分别制定各自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二、反馈问题(二):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乐观,认为江西省总体生态环境较好,因此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2019年6月11日,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或调整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及相关组成人员的通知》,调整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成立了10个专业委员会。

2.在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考核领导班子指标,通过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南昌市完成了2019—2022年对各县区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对生态环境部通报的生态保护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分别制定各自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三、反馈问题(四):萍乡、景德镇、新余、赣州、宜春、上饶、吉安等7个地市未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但江西省未按整改要求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进行严格处罚。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认真落实市县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2年,南昌市PM2.5年均浓度30.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3%,连续五年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在中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已分别制定各自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四、反馈问题(五):全省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7年虽然全省断面达标率有所提升,但地表水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年均浓度均比上年升高。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022年,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达到考核要求;22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占比为66.67%,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其中赣江、抚河、潦河等主要河流南昌段水质均达到Ⅱ类;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未出现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

1.成立了鄱阳湖南昌湖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定期巡河,协调解决水质问题。对赣江南昌城区段主要排口水质情况进行监测。

2.印发实施《2020年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国家、省级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该项工作于“十三五”期间结束。

3.完成了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小蓝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及青山湖、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青山湖、红谷滩、瑶湖、象湖污水处理厂、航空城五座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并通水运行。

4.2020年新创建6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核通过2家原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截至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比例100%。

5.加大通报力度,以市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对全市地表水断面环境质量进行通报。

6.《南昌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试行)》正式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管理正式运行,各县区、开发区已按照《南昌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7.督促各县区开展村庄清洁,三拆三清,农户户厕改造和水环境治理工作。

8.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已分别制定各自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五、反馈问题(六):一些地方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仍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现象。九江市武宁县近年来多次发生违法填湖行为,当地政府默许纵容,向湖要地,导致江西最大的人工淡水湖庐山西海不断“瘦身”。九江市共青城市政府、南昌市南昌县政府保护为发展让路,为推进城市开发和项目建设,分别于2013年、2015年违规撤销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名录的共青城南湖湿地和瑶湖两处县级保护区。

牵头整改任务:2019年3月底前组织专家对瑶湖县级保护区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补救保护措施。同时,编制完成南昌县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完善湿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时限:2020年7月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已建立动态巡查平台,对违法采石取土行为列入动态巡查,并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组织开展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和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

3.已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行为排查,核实自然保护区撤销原因和程序的合规性。

4.已组织专家论证,并按意见申报设立南昌瑶湖省级湿地公园,目前已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时,南昌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

5.对违规撤销瑶湖县级保护区问题进行了调查、厘清责任,督促南昌高新区落实要求,申报瑶湖湿地公园。

六、反馈问题(七):针对鄱阳湖水质持续下降的问题,江西省虽然制订了一些整改措施,但总体上研究不多,用力不够,缺乏综合治理思路和方案,仅是结合已经部署的有关水污染防治工作修修补补,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成立了鄱阳湖流域南昌区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南昌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鄱阳湖南昌湖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鄱阳湖南昌湖区总磷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结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对鄱阳湖南昌湖区总磷开展了溯源分析,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针对鄱阳湖南昌湖区5个断面分别制订了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由市政府统一印发《鄱阳湖南昌湖区“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

3.截至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比例达100%,达到省政府要求进目标;调度鄱阳湖南昌湖区工业污染专项问题整改及重点工作进展,2020年工业污染专项4个问题已整改全部完成,2020年重点工作均已完成,该项工作已结束;《南昌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试行)》正式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管理正式运行,各县区、开发区已按照《南昌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非法码头整治工作;2018年启动了非法砂场清理行动,2019年启动非法砂场清理回头看行动,目前非法砂场已全部清理完毕。

4.依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推动定期巡河工作,协调解决水质问题。

5.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已分别制定各自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七、反馈问题(十):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向江西省交办1050件环境信访案件。此次“回头看”抽查66件上报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实际有30件没有整改到位,有的地方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反映出一些地方群众观念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不牢。

牵头整改任务:1.严格按照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办理要求完成整改。2019年底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8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2.“回头看”抽查发现南昌市没有整改到位的信访件11件:江西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南昌强力热镀锌有限公司、南昌隆泰实业有限公司、正邦(广联)饲料厂、亚博水产饲料厂、国雄饲料厂、傲农饲料厂废气污染等信访件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艾格菲饲料厂、太子庙瓜州村环境问题信访件在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麦园垃圾填埋场废气扰民信访件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3.严格信访问题整改销号管理,逐一查验核实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防止敷衍应对和弄虚作假行为。4.将信访件整改工作列入各地政府督查计划,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推诿扯皮延误整改工作、整改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254件信访件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716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解决率100%。

2.修订《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强化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整改销号程序,推动完成整改任务,并将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计划,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八、反馈问题(十四):2016年督察反馈指出江西省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对此,江西省提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48个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但“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牵头整改任务:各地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针对污水收集不到位、城镇污水处理进水浓度低的问题倒查原因,逐一对症整改;加强污水管网运维管理,完善管网巡查制度,做好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定期检修保养工作。2020年底,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制定实施了《南昌市2021年度建成区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市政管网及合流制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计划》,全收集全处理23项管网整治工程已全部完成;已完成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已完成湾里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备注:后续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正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开展,已并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九、反馈问题(二十五):南昌市牛行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蓑衣荚闸非法排污口,每天排放约8万吨污水,违法排污十多年,南昌市不重视,污水直排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牵头整改任务:1.编制完成《南昌市蓑衣荚排水口对牛行水厂水源影响技术分析报告》《南昌市蓑衣荚整治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2.完成西桃花河、龙河黑臭水体治理;抚河故道截流箱涵、污水管道清掏及修复;朝阳污水处理厂、象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改排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象湖及抚河故道生态修复,关闭蓑衣荚排污口。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和排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整改时限:2019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已编制《南昌市蓑衣荚排水口对牛行水厂水源影响技术分析报告》《南昌市蓑衣荚整治方案》,并实施了蓑衣荚水域治理提升工程。

2.已实施西桃花河、龙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已实施朝阳、象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改排工程以及抚河故道截流箱涵尾部溢流堰主体工程;已实施抚河故道截流箱涵、污水管清掏修复;已实施朝阳水厂、青云水厂反冲洗水水质治理。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和排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4.已实施孺子亭排水系统改造。日降雨量30mm以下,排涝水从孺子路排水系统排放,排涝水不再进入蓑衣荚。

5.加强对抚河故道两岸周边污染源排查,确保无污水排入。

6.规模为5000吨/日金达莱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运行,对抚河故道尾部截流箱涵溢出污水进行处理;加强抚河故道、蓑衣荚前池日常管理及水面打捞,保持水面整洁。

7.加强了蓑衣荚外河闸、新洲路七孔闸、朝阳一号电排站等闸门管理调度维护,防止出现漏水现象。

十、反馈问题(三十一):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投诉南昌强力热镀锌公司排放刺鼻废气,艾格菲饲料厂夜间生产偷排废气,以及江西汇仁药业废气扰民问题。南昌市公开及上报的整改情况均为基本完成整改。但“回头看”发现,这3家企业整改虚假应对,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南昌强力热镀锌公司仅用塑料布制作半封闭的简易酸雾集气罩,用篷布制作简易粉尘收集罩,无组织排放仍然严重;艾格菲饲料厂仅变更了生产时间,由信访投诉前的夜间生产改为白天生产,就视作完成整改,仍然未配套粉尘、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江西汇仁药业擅自截断进气管道,停用固体处理车间废气排口除臭装置,粉尘污染和刺激性气味问题依旧。

牵头整改任务:1.责令汇仁药业公司停产整改,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加强日常监管,解决废气扰民问题。2.责令南昌强力热镀锌公司热镀锌项目停产,实行转型退出。3.对艾格菲饲料厂采取停产搬迁措施,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企业搬迁。

整改时限:2019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汇仁药业公司已完成整改,环保设施运行良好,水、气监测达标;强力热镀锌公司热镀锌项目已停产,实行转型退出;艾格菲饲料厂已停产,并进行搬迁,目前原辅材料及设备已清空。

十一、反馈问题(三十五):南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滞后,至今未按国家要求编制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建设规划。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不足65%,大量未经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涝站直排,未达到2017年底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要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青山湖、红谷滩和朝阳三个污水处理厂长期满负荷运行,服务区域内大量生活污水溢流排放,仅旱流放江就达19.1万吨/日。南昌市政府及水务局直到2017年底才将污水处理厂扩建提上议事日程,目前仍处于前期工作中。南昌市水务、城建部门长期推诿扯皮,导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严重滞后,全市合流管网占比达到66%。

牵头整改任务:1.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建设规划编制。2.接通建设西路到水厂路污水管道,把朝阳片区截污污水送入象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0年底前完成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建设。3.根据2018—2020年新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计划,落实属地职责,督促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加大新建城镇污水管网推进力度。4.科学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明确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改造内容、资金来源等内容并编制2018—2020年改造计划。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污水、污泥规划编制,市政府已批复。

2.已接通建设西路到水厂路污水管道,把朝阳片区截污污水送入象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完成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

3.已编制实施《南昌市2021年度建成区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市政管网及合流制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计划》(洪府办字〔2021〕39号),全收集全处理23项管网整治工程已全部完成。

备注:后续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正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开展,已并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十二、反馈问题(四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截至2018年6月,江西省8835家规模化养殖场中,已建设治污设施7581家,但其中有1204家存在配套设施能力不足、防渗不到位、污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位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上饶市鄱阳、余干、万年三县共有规模化养殖场209家,其中无粪便处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有173家。抽查上饶市鄱阳县宏泰养殖、景德镇市昊源牧业、南昌市连展畜牧、宜春市袁州区六顺养殖、正邦养殖上高分公司等12家养殖场,均存在污水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牵头整改任务:1.落实《江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目标管理责任书(2017—2020年》要求,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举一反三,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完成连展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废水直排、超标排放问题整改,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南昌市成立南昌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并印发实施《南昌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0年)》。全市禁养区4148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面关停退养,截至2020年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99.61%,已达省政府要求的95%以上。南昌市连展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理废水,不对外环境排放。

十三、反馈问题(四十一):2016年督察反馈指出,江西省部分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突出。江西省整改方案要求,要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但督察发现,部分工业园区环境监管仍然宽松软,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园区整治不力。

牵头整改任务:1.对工业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和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工业集聚区环境整治行动。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措施,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已完成集聚区化工企业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废水超标排放实施了按日计罚。

3.2018年11月13日,原南昌市环保局印发《关于落实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洪环监察〔2018〕21号),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印发了致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与重点排污企业签订《环保承诺书》,对“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完成双随机检查。

4.持续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十四、反馈问题(四十三):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超标纳管,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2016年12月以来,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氨氮浓度严重超过设计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水无法稳定达标。污水处理厂运营方多次向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报告,但市环境保护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排查不到位,造成企业长期超标纳管,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一直未解决。

牵头整改任务:1.对园区工业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强制关停。2.加强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监管,重点开展进出水水质的比对监测及在线数据检查。

整改时限:2019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019年对经开区8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已全部整改到位。

2.强化督查监管,督促江西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开展整改,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2018年7月以来,共对该厂进行102次的监督检查。邀请专家全面核查,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污水处理厂完善应急设施、更新处理设备、提高污泥活性、强化处理效率,根据在线监控数据及2019年8月12日以来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已完成白水湖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雨污水管道的深入排查检测,2019年至今已完成QV、CCTV巡查检测雨污水管道232公里,累计实施淤积堵塞雨污水管道清淘89.8公里,维修雨污水检查井具270套,修复破损管道175米,处置错接混接点63处。在2019年完成6.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新建管网24公里已全部完成,白水湖污水处理厂纳管范围基本实现污水应纳尽纳。

十五、反馈问题(四十五):部分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鄱阳湖长江江豚、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以来,环鄱阳湖有关区县渔政部门长期违规发放捕捞证,放任保护区内违法捕捞,目前3个保护区内分别有1533、7066、6765个捕捞许可证。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2019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南昌市共涉及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鄱阳湖鳜鱼翘嘴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鄱阳湖银鱼产卵场省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昌市所辖水生生物保护区内共3249个捕捞许可证。

2.已注销全部3249个捕捞许可证。开展保护区勘界定桩等基础工作,完善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和“四牌一标”等基础设施,不再将自然保护区作为捕捞场所。

3.鄱阳湖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捕。

4.成立渔政执法队伍,严厉查处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非法渔具、非法渔获物、非法利用和违规涉渔工程“四非一违”行为。

5.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防止问题反弹。

十六、反馈问题(四十八):截至“回头看”时,南昌县核心区水域仍有约4000个历史遗留网箱;进贤县核心区水域2018年以来不断新增非法网箱至5000余箱,在督察组进驻前三天“突击”取缔。

牵头整改任务:l.完成南昌县、进贤县核心区水域非法网箱拆除工作。2.全面拆除进贤县核心区水域下沉网箱框架。3.结合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刚箱养殖行为,建立网箱养殖监管长效机制,防止保护区网箱养殖现象的发生。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南昌县已全面清理拆除核心区水域非法网箱;进贤县已经全部拆除核心水域非法网箱,核心区水域下沉网箱框架已全面拆除;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网箱养殖行为,防止问题反弹。

十七、反馈问题(五十四):近年来,鄱阳湖水质仍持续下降,2016、2017年总磷全湖年均值分别为0.072毫克/升、0.078毫克/升,总磷浓度持续上升;Ⅲ类水达标点位持续减少,2016年为11.8%,2017年无一达标。造成鄱阳湖水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是重要因素。水利、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督促推进不力,工作不严不实;一些环湖市县重开发、轻保护,陆源污染管控不力,给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挑战。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成立了鄱阳湖流域南昌区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南昌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鄱阳湖南昌湖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鄱阳湖南昌湖区总磷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结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对鄱阳湖南昌湖区总磷开展了溯源分析,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针对鄱阳湖南昌湖区5个断面分别制订了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由市政府统一印发《鄱阳湖南昌湖区“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

3.我市已完成禁养区划定调整,2017年9月,全市禁养区4148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面关停退养,截至目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过99.53%。全市畜禽规模养殖示范场配套建设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比例达100%。2020年新创建6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核通过2家原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肥料利用率达到42%。

4.青山湖、红谷滩、瑶湖、象湖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并通水运行;各县区开展了村庄清洁,三拆三清,农户户厕改造和水环境治理工作,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正在稳步推进,已在蒋巷镇、溪霞镇、天平镇等10个农村生活垃圾开展分类试点,已完成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然村全覆盖;2018年启动了非法砂场清理行动,2019年启动非法砂场清理回头看行动,目前非法砂场已全部清理完毕;

5.《南昌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试行)》正式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管理正式运行,各县区、开发区已按照《南昌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第三部分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一):一些领导干部对保护和发展的理解还比较片面,生态优先理念还未树牢。在个别谈话和下沉督察时,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江西以前保护区划定太多太大,在保护上作的贡献多,影响到发展。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江西生态环境优良,没有突出的环境问题,存在自满和麻痹大意倾向,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习以为常,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由于思想认识偏差,一些部门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力,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存在不作为问题。

牵头整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对照采取有关措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要求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2月审定了《中共南昌市委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2月下发《全市2021年度党委(党组、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洪宣字〔2021〕6号),将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了全市各级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5月14日印发《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提示(2021年第6期)》,把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会上学习的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5月重点学习内容;6月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会上(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学习会的重要学习材料;11月2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了“城市水环境”专题报告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2.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分辖区分领域交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销号、备案抽查。2022年2月16日及3月3日,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

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22年12月27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学习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

4.修订了《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印发了《南昌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分级分类实行“省、市、整改责任单位”三级销号。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704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已解决703件。

二、反馈问题(四):2017年,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文明确,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未完成的地市为高耗能项目限批缓批区,新上项目需出具新增能源消费的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2020年又要求对缓批限批地区申请节能审查时可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承诺函,在项目开工前再补充能耗替代方案。但九江赛得利(中国)公司年产100万吨化纤项目、南昌江西兆驰半导体项目一期工程和上饶金叶大铜科技年产50万吨铜加工项目等7个高耗能项目均于2020年建成投产,相关属地政府截至督察时未提供能耗替代方案,节能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牵头整改任务:2021年8月底前,核对南昌市“十三五”能源消费结余量,解决江西兆驰半导体LED外延片和芯片生产项目一期项目能耗替代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已解决南昌江西兆驰半导体项目一期工程高耗能项目能耗替代问题。省发改委已批复同意将南昌市“十三五”部分结余能耗增量指标用于江西兆驰半导体LED外延片和芯片生产项目一期项目。

三、反馈问题(十一):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力。麦园垃圾填埋场是南昌市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均接到大量臭气扰民问题投诉。此次督察期间又接到群众投诉25次,经督察组转办督办,南昌市对填埋场进行了封场,但现场督察发现,仍有12万立方米高浓度渗滤液长期积存问题未解决。

牵头整改任务:1.完善麦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匹配建设浓缩液处理设施,妥善安全处理浓缩液处理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2021年9月底前稳定实现麦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能力达到4800吨/日。2.充分发挥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能力,2021年底前清空填埋场库区浓缩液暂存池,渗滤液调节池实现有效调节库容6万立方米,发挥渗滤液调节池的调节库容作用。3.完善麦园固废循环产业园的排水体系规划,实施园区内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填埋区周边截洪沟的日常维护管理水平,2021年9月底前完成雨洪水、生活污水和渗滤液“三水”分流设计方案,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4.加快推进麦园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后期排查监管,保障麦园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密闭性,基本消除填埋场产生的臭味源。5.加快新建日处理300吨的麦园固废循环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工艺调试,2021年8月初实现达产运行;原餐厨垃圾处理厂停产整改,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达标后投入运行,基本消除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臭味源。6.加强对麦园垃圾焚烧厂运行状况的日常监管,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并实时向社会公布运行状况。7.进一步提升麦园固废循环产业园内相关企业的管控水平,完善治理设施,强化日常管理,基本消除园区内其他臭味源。8.加快推进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扩能1200吨/天)建设,2022年3月前建成投入试运行。

整改时限:2022年3月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021年9月底,实现了麦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能力达到4800吨/日。2021年3月,建成投产了日处理400吨的浓缩液处理厂;2021年5月,建成投产了日处理420吨的应急浓缩液处理成套设施和再新增日处理1000吨的渗滤液应急成套设施;2021年7月,建成投产了日处理1000吨的渗滤液处理厂;2021年9月,再建投产了日处理420吨的应急浓缩液处理成套设施,实现了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能力达4800吨/天。

2.渗滤液调节池实现了有效调节库容6万立方米。充分发挥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能力,于2021年9月清空了填埋场库区浓缩液暂存池,2021年12月底渗滤液调节池库存渗滤液降至约4万立方米,至今一直维持在约4万立方米,按调节池总库容量11万立方米计算,实现了有效调节库容约7万立方米。

3.完善了麦园固废循环产业园的排水体系规划。2021年9月底前,完成了雨洪水、生活污水和渗滤液“三水”分流设计方案。2022年3月中旬,基本完成了“三水”分流土建项目施工。

4.督促麦园垃圾场运营企业建立了对封场的填埋库区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置填埋库区膜覆盖破损和泄漏处,防止填埋气体泄漏产生异味。

5.建成投产了日处理300吨的麦园固废循环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厂。2021年7月底,日处理300吨的麦园固废循环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8月份,已开始带垃圾调试运行。同步对原餐厨垃圾处理厂实施停产技改,彻底清除了原餐厨垃圾处理厂管道及相关设施中残渣,消除了原餐厨厂产生的臭味源。

6.加强了对麦园垃圾焚烧厂运行状况的日常监管,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并实时向社会公布运行状况。每月由我局属市容环境事务中心依据监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经费。麦园垃圾焚烧厂实现了烟气在线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在该厂显著位置上对烟气排放主要指标了进行公示。

7.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由麦园环境治理专班驻场监测场区空气质量,巡查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基本消除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臭味源,进一步提升了园区管控水平。

8.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于2022年3月底建成投入调试运行。2022年2月底,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建设完工,并开始进垃圾调试运行。

四、反馈问题(二十四):江西农药减量措施不实。江西省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农药使用量较2017年下降12%,减少约1万吨。其中,南昌市新建区上报通过使用太阳能杀虫灯6万亩、性诱捕器1万亩等措施,减少农药使用量1400余吨,较2017年下降近70%。但督察发现,杀虫灯项目实施面积仅约0.6万亩,减量措施严重不实。

牵头整改任务:南昌市新建区2021—2022年落实专项资金415万元,采购太阳能杀虫灯1200盏、性诱捕器10000个,达到使用太阳能杀虫灯6万亩、性诱捕器1万亩的数量,提高太阳能杀虫灯、性诱捕器的应用水平。

整改时限:2022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新建区制定了工作方案,区财政落实了专项资金460万元,太阳能杀虫灯、性诱捕器等设备已安装完成,达到使用太阳能杀虫灯6万亩、性诱捕器1万亩的数量标准,提高了太阳能杀虫灯、性诱捕器的应用水平。

五、反馈问题(三十二):南昌市敷衍整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及2018、2019、2020连续三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均指出南昌市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但南昌市决心不大、力度不够,本应2017年完成的管网建设任务,直到2019年6月底才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而且在规划中放宽要求,把目标确定为到2035年逐步实现雨污分流。2018年至2020年,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仅完成16%;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仅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56.2%。牛行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蓑衣荚闸口非法排污问题虽进行整改,但晴天截流污水,雨天溢流排放的现状并未改变。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乌沙河水体污染问题,南昌市整改不动真格,不在管网截污改造上下功夫,却以生态补水的名义,从赣江抽水冲刷河道解决污染问题。高新大道旁河道、龙晟实业对面河道、龙潭水渠蛟桥镇段河道氨氮浓度分别达到11.2毫克/升、11.2毫克/升、14.4毫克/升,均为黑臭水体。与此同时,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污染物去除功能大打折扣。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是南昌最大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0万吨/日,满负荷运行,督察组两次采样监测显示,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只有15毫克/升和48毫克/升,进水浓度低于污水排放标准。由于大量污水未经收集处理,导致2020年南昌市9个赣江入江排口水质Ⅴ类和劣Ⅴ类比例达54.9%,20个城市湖渠预警监测断面中水质Ⅴ类和劣Ⅴ类占比71.68%,碟子湖、三干渠全年为劣Ⅴ类,群众对城市水体污染问题反映强烈。

牵头整改任务:1.2021年8月底前,完成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完成开心人集团周边小区、龙晟实业对面河道、丽景路口排水口、世贸路口排水口等4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或雨水管网问题整改;解决明山渠水面大量油污、青山闸电排站引水渠淤泥堆积水质黑臭问题;强化河湖水面管理,保障碟子湖、艾溪湖、青山湖、象湖、前湖、东湖水面、岸线清洁;提升龙潭水渠水质,消灭龙潭黑臭水体;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保障建成区内青山湖污水处理厂、象湖污水处理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和朝阳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厂区环境整洁;开展污水排放水务执法工作,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打击乱排、私接等行为。2.2021年8月底前,优化修订《南昌市污水专项规划》,2021年底前按程序批复实施,明确整治目标、路径及方法,明确分年度实施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工程项目。3.2022年底前,完成高新大道旁河道、天水花都所涉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升附近区域渠道水质,保证渠道水质稳定在Ⅴ类水质。4.2023年底前,完成建成区雨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建立GIS数字化体系。同时建章立制,加强污水管网运行管理。5.进一步深化论证艾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24年底前完成该项目建设,实现青山湖、青云谱片区道路主干管的雨污分流。6.进一步深化论证乌沙河前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24年底前完成该项目建设,解决前湖上游云溪水污水排放问题。7.2024年底前,朝阳污水处理厂收集片区的市政道路管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片区内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到位。8.科学制定“一厂一策”,加快对朝阳污水处理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所涉管网的改造,2024年底前分别将朝阳污水处理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提升至132毫克/升以上。9.红谷滩区、西湖区、高新区、经开区所辖分流制区域每年完成不少于8平方公里的市政道路及小区的错接、漏接、混接的整改工作,2024年底前,实现核心区100平方公里分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到位。10.加快碟子湖、乌沙河等城市湖泊河道整治工作,城市湖泊河道水质明显提升。

整改时限:2024年底。

整改进展:已完成阶段性目标,继续推进。

1.制定了《南昌市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曝光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青山湖区完成了开心人集团周边小区、龙晟实业对面河道问题整治;红谷滩区对丽景路口排水口、世贸路口排水口范围内雨污混接点进行全部整改到位;高新区已完成明山渠水面油污整治;市水利局已完成青山闸电排站引水渠淤泥清淤工作;龙潭水渠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改;已加强碟子湖、艾溪湖、青山湖、象湖、前湖、东湖等河湖水面、岸线清洁工作及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平日积极开展污水排放水务执法工作,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

2.已委托南昌市城规院和上海市城建院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对《南昌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于2021年10月17日取得市政府批复。

3.已完成高新大道旁河道、天水花都所涉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升附近区域渠道水质,保证渠道水质稳定在Ⅴ类水质。

4.已对南昌市老城区130平方公里范围内6米宽以上的道路管线进行普查,地上地下三维建模及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并建立了南昌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GIS系统;各城区对辖区内管网进行全域摸排,辖区内道路的污水管线普查结果纳入GIS系统;目前正结合南昌市雨污管网建设改造等相关项目更新完善GIS系统。

5.原艾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涉及区域范围的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我市已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中按照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分片区实施。

6.南昌市水环境治理综合治理(前湖水系及乌沙河)PPP项目涉及区域范围的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我市已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中按照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分片区实施。

7.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含蓑衣荚汇水区域)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已批准立项,已完成可研文本编制正按程序报请审批。

8.已完成朝阳、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工作。正结合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含蓑衣荚汇水区域)污水系统整治项目开展整改,其中: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分三期进行,一期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开工;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含蓑衣荚汇水区域)污水系统整治工程已完成可研文本编制正按程序报请审批。

9.红谷滩区、高新区、经开区、西湖区、湾里管理局等分流制区域已根据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划分为2055个排水单元。截至2022年1月中旬,已完成1952个单元的管网摸排工作,已开工整治1613个单元,已完成整治1442个排水单元。

10.成立前湖水环境治理专班,统筹推进前湖水环境治理。与去年12月份相比,今年8月前湖污染物氨氮浓度下降18%,前湖水质维持在V类以上;印发了《南昌市前湖水系水环境治理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前湖水环境治理;乌沙河、蓑衣荚问题基本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编号二十五(南昌市蓑衣荚闸非法排污问题)、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九(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部分生活污水直排乌沙河问题)均已销号。

11.已制定《南昌市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城区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工作,通过排水单元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市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一是全面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创建。以小区、城中村、建设工地、民营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对集中排水的地块为单元,将南昌市城区及南昌县城区划分为6313个排水单元,以排水单元为单位全面推进源头雨污管网整治。其中:合流制排水单元通过实施单元内雨污分流改造及立管整治实现雨污分流,分流制排水单元通过实施单元内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整治及立管整治进一步完善既有雨污分流功能。截至2023年1月中旬,全市已完成摸排的排水单元共3745个,已开工整治的排水单元共2953个,已整治完工的排水单元共2659个。二是全力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分流改造。将合流制区域按污水处理厂收水片区划分为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朝阳(含蓑衣荚汇水区域)污水处理厂、红谷滩(新建区长堎镇)污水处理厂3个治理片区,以片区为单位开展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目前,三大工程正在积极推进,其中: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开工,红谷滩(新建区长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项目分二期进行,一期项目已于2022年12月31日正式开工。朝阳污水处理厂治理片区(含蓑衣荚汇水区域)项目已完成可研文本编制正按程序报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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