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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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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下,全省民族地区顺利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社会事业明显进步,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特别是201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围绕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进一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是我省深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推进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民族地区赶上和超过全省平均发展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决战时期。制定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民族地区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对于实现全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民族乡、民族村和民族村小组。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这一根本任务,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核心,以提高农民收入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在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优先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2年,8个民族乡、三分之一以上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已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民族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把民族乡建设成为“绿色产业基地,生态文明样板,科学发展先锋,民族团结模范”,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基本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所有民族乡村实现整体脱贫,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民族地区农民收入增长

围绕提升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打造民族地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稳步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农民收入显著增长。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把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推广良种良法,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经济联合体等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依托当地大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小型龙头企业,扶持一批种养专业大户,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坚持以工业化、城镇化引领民族地区发展的未来,以当地工业园区和自然资源为依托,促进民族乡走园区办厂、工业强乡之路;落实“民族乡新增税收除上交中央财政部分外全部返还民族乡使用”的优惠政策,鼓励民族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引进一批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企业落户工业园区;支持民族乡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提升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管理新模式,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用好用足民族乡参照示范镇建设享受的系列优惠政策,把民族乡工业发展与推进小城镇建设结合、与推进农民自主创业结合,促进民族乡财力增长和农民增收。

3、稳步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通过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促进民族地区产业协调发展,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稳步发展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依托集镇和中心村,发展乡村集市贸易、特色饮食业、民族传统手工业,有条件的民族乡村建设一定规模的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立足民族地区环境资源条件,以打造主体景观和推介旅游精品为重点,吸引外来资本联合开发,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农业观光、生态休闲和民族文化旅游业;以乡级劳动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组织和服务工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提高农民务工收入。

(二)着力改善保障民生,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把建立全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快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图书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建设与设备配置,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教学条件;适当调整民族乡村学校布局,集中力量办好寄宿制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资源使用效益;加大民族学校新增危房改造力度,解决好课桌椅、厨房、厕所、自来水等与教学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改善学校环境,确保师生安全。

2、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民族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民族乡卫生院、民族村卫生室升级达标,实现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的目标;把民族乡卫生院视同中心卫生院对待,适当提高设备和人才配置标准,提高应急救治水平;巩固提高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地方筹资水平;加强民族乡村计生网络建设,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实施少生优生快富工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大对地方病、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

3、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持续改善民族乡敬老院(光荣院)基本条件,进一步完善附属设施和配套工程;落实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供养标准;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逐步扩大民族地区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服务工作的同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民族地区劳动力充分就业;加强民族地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对灾害能力和救灾工作水平。

(三)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构筑民族地区发展支撑体系

继续坚持“优先优惠”原则,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民族地区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为民族地区快速发展、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建设。着眼于打破发展“瓶颈”,实施以通组公路为主的新一轮民族地区公路建设工程,在优先安排计划、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2年内全部完成民族乡内通组公路硬化,5年内基本完成民族村内通组公路硬化;继续加强民族乡“出口通道”建设,重点抓好赤土至南康公路拓宽改造工程、东固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工程;加强民族乡村水毁路桥修复,有效解决“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民族乡村公路建设遗留债务问题。

2、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大民族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突出抓好民族乡防洪堤建设和河堤整治,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小型水库和山塘建设,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民族地区中低产田改造步伐,优先安排民族地区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果园、林业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项目;继续重视解决民族地区安全饮水问题,逐步推进民族地区自来水建设工程。

3、加快电力和信息设施建设。率先完成民族地区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改善供电质量,服务家电下乡,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以“三网融合”为契机,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政务网络乡乡通和移动通讯全覆盖工程,推进宽带信息网“最后一公里”和宽带互联网建设,提高民族地区信息网络建设水平。

4、推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连结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把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认真落实赣办字【2010】39号文件精神,按照示范镇建设要求,加强民族乡政府所在地集镇规划和建设,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结合实施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人口适度集中的中心自然村,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公共资源共享水平;继续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同时,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

(四)加强环境保护建设,发挥民族地区生态资源优势

服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局,根据民族乡村大多处在市县边界深山、江河水流源头的实际,继续推行“金山银山垒园区,绿水青山留畲乡”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高民族地区生态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1、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继续大力推进民族地区造林绿化工程,重点加强村庄、河堤、路渠和荒滩、荒坡绿化,加强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等大型工程裸露工作面的复绿;优化民族地区林业发展模式,着力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把增强林业碳汇功能、观赏功能与推进林业产业化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切实加强民族地区森林管护,搞好封山育林,坚决制止无证砍伐、乱砍滥伐,杜绝野外用火,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2、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在民族地区推行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粮经轮作、秸秆利用等生态循环技术,重点发展“猪-沼-果”、“猪-沼-菜”和以秸秆、木竹废料为原料的食用菌、草食畜牧等产业,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林资源利用水平;加强民族地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坚持有限开发、合理利用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全面改进矿产开发工艺流程,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措施,切实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大力发展太阳能、沼气等农村新能源,切实解决民族地区能源需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矛盾。

3、坚决防治源头污染。强力推行民族地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对原有的木竹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小型企业,加速淘汰落后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坚决制止在民族地区兴办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加强民族地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科学施肥用药,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加强农膜、地膜回收利用,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加快实施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按照“户定点、村收转、乡转运、县处理”的要求,率先落实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措施。

(五)发展民族文化事业,丰富民族地区精神文化生活

按照全省民族文化工作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发展民族文化事业,以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健全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权益,不断丰富民族地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民族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建好民族乡综合文化站、民族村文化活动室,全部达到省颁标准;加强民族文化标志物建设,筹备建设畲族博物馆,在有条件的民族村建设一批小型文化广场,形成一批少数民族标志性文化设施;全面实施和巩固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所有民族村都建成一所标准化书屋,都纳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建设体系;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

2、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对优秀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在出版、刊发、播出、宣传、评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鼓励;扶持重点新闻网站开设少数民族类栏目,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与赣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相结合的研究,重点发掘和弘扬畲族文化;鼓励文艺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积极创作少数民族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出一批体现江西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水准的文学、戏曲、影视、音乐、舞蹈等文化艺术作品;精心组织畲族文化艺术节、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选拔赛和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重大活动,支持少数民族开展传统节庆、民风民俗等特色文化活动。

3、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调查登记工作,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濒危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做好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抢救、保护和整理出版工作,完成《江西省畲族志》编纂工作,加强对畲族“铁书”、“样式雷”、瑶族“花棍舞”、“盘王节”等民族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对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持较好、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促进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商贸、体育、教育等领域联动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品牌。

(六)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人力资源开发优先原则,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优秀人才培养开发,引导各类人才向民族地区集聚,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1、加强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民族乡村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配备工作,培养选拔能力强、作风实、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充实民族乡村领导班子;全面落实民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上浮政策,鼓励优秀干部、教师、医生和科技人员到民族地区工作,稳定和优化民族地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乡村两级干部的培训力度,扩大对教育、卫生、文化、农技等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规模,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的民族地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教育体系。

2、培养造就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以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依托,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着力培养民族地区种养能手、科技明白人、产业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人才;加大“阳光工程”、“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技能;加强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学习,培养行业紧缺、产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大幅度增加民族地区实用人才总量。

3、着力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在发展教育文化事业、加强人才培训的基础上,着眼于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素质,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民族地区群众的宣传、引导、教育和培训;坚持以村组和农户为单位,开展适用技术、当家理财、卫生保健、文化传承等培训,全面普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结合各类普法扫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帮助民族地区群众增长新知识、树立新观念、培养新习惯,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新型农民。

(七)巩固新型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提高民族地区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1、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采取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举办成果展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和民族团结进步典型,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继续以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民族工作争先创优活动为抓手,创建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乡、模范村(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发挥民族团结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充实教育内容,发挥基地教育的积极作用。

2、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在选好配强民族乡村领导班子的同时,整顿软弱涣散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增强民族地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民族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立民族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普遍设立乡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为民族地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民族地区村规民约体系,探索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群众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3、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建立民族地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强化基层基础,实现群防群治,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治安环境;建立农村公共安全预警、救援机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解决民族地区重大安全问题,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

四、重点项目

(一)民族乡河堤建设项目。对7个民族乡(铅山太源、铅山篁碧、永丰龙冈、青原东固、乐安金竹、南康赤土、贵溪樟坪)流经乡政府所在地和乡内较大行政村河流的主要堤段河岸进行整修、建设,结合小城镇建设,提高民族乡城镇化发展水平。

(二)峡江县金坪民族乡移山水库扩建工程。

(三)吉安市青原区东固畲族乡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工程。

(四)南康市赤土畲族乡扩建乡内通达市区公路工程。

(五)南康市赤土畲族乡、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乐安县金竹畲族乡3个民族中学标准体育场建设项目。

(六)贵溪市樟坪畲族乡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畲族博物馆)建设工程。

(七)南昌、赣州、吉安、上饶、抚州等设区市城市民族事务服务平台体系和8个民族乡政府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工程。

(八)南康市赤土畲族乡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九)贵溪市樟坪畲族乡毛竹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十)8个民族乡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程。

(十一)8个民族乡一村一品示范推进工程。

(十二)民族乡、民族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规划实施工作。继续坚持“省抓协调,市负总责,县管落实,分步推进”方针,设区市要认真统筹规划,加强监督检查;县(市、区)要狠抓落实,确保项目和资金到村到户。要把民族地区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规划,制定配套政策,落实配套资金,加强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继续按年度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总结推广规划实施中的成功经验,确保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二)落实政策措施,优先推动民族地区发展

进一步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把实施规划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视察民族乡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2010]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示范镇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办字[2010]39号)结合起来,对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人员培训、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给予优先安排、重点扶持。省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扶持群众增收项目。财政扶贫资金要向民族地区倾斜,在实施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雨露计划等方面,尽可能将民族地区纳入计划并优先实施。有关部门应主动将民族地区纳入项目申报计划,优先安排民族地区建设项目,并适度提高补助标准。地方各级财政要对民族地区发展给予重点支持。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成效

继续实行部门挂点帮扶机制,扎实开展第四轮省直部门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进一步明确对口支援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对口支援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制度,使省直部门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更好成效。继续推动辖有民族乡村的设区市、县(市、区)开展部门对口支援工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民族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帮助民族地区开展人才培训,进行科技示范,建设生产基地,实现互利共赢。积极推动省内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结对帮扶,加强经济、人才、教育、卫生、科技方面的援助和合作, 促进省内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捐助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形成全方位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鼓励创新实践,激发民族地区创业热情

要广泛开展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促使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坚定信心、鼓舞干劲。要充分尊重民族地区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创新创业,加强试点示范,把规划实施与民族地区实际更好结合起来,不断创造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要加强民族地区群众创业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创业的“融资难”问题,千方百计搭建融资平台、建立信用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大力发展适合民族地区群众需求特点的小额信贷业务,特别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对民族地区群众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规划为指导,在用好用足民族政策、广泛争取各方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奋斗,开拓创新,不断开创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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