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南昌市人民政府-民宗局>规划信息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印发《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访问量:

赣民宗字〔2021〕50号

各设区市民宗局,省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2月28日

(主动公开)

                                                            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新要求,聚焦聚力“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精彩华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方向,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4.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案事件,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好新任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完善落实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做好现行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民族宗教知识等相结合,加强对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及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八个适应需要”(即: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适应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需要、适应围绕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需要、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适应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适应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西需要),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尤其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规定,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举措

(一)着力提升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江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着力提升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全面增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要把法律知识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考核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重要内容。健全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履职应当学习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考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三)有效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有机结合。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民族宗教的各种关系,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各项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中央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别是要针对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以及提供法律服务时及时开展普法,在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中全程开展普法,使法治宣传教育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四)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活动。要紧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百万网民学法律”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专题知识竞赛、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宗教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特色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法治频道、法治栏目,及时发布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办好普法专栏、专刊,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宣传展示我国及我省民族宗教法治建设成就。要推动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打造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更好地运用《江西民族宗教》、民族宗教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短视频等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地区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四、工作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本规划精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民族宗教系统要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把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地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全面依法治省、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难题。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以及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和积极性。全省宗教院校要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把普法教育贯穿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三)加强指导督促和监测评估。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照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日常指导督促,积极组织推动各项工作举措的落实到位。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运用好评估结果,按照规定表扬、表彰普法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鼓励聚焦问题开展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处理。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