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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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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为不易的一年。省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相关督查整改,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五型”政府建设,认真完成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各项任务,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一)加强领导,沉着应对,坚决打赢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防汛抗洪保卫战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来袭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会议、指令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指挥部部署,见事早,行动快,全力以赴做好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春节前即召开临时紧急会议,暂停春节期间一切宗教活动。成立省民宗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落实了宗教团体、场所和院校“双暂停一延期”措施。二是在疫情初期,针对我省抗疫医疗物资极度短缺的实际,充分发挥全省宗教界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分别从美国、日本、韩国等地购置呼吸机、口罩等紧缺物资,有力支援省内外抗疫大局。三是指导各级民宗工作系统,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立即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属地管理,指导辖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乡村做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属地责任,下沉防控一线,认真开展了明察暗访等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守住不发生疫情扩散底线。四是积极倡全省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优良传统,依法有序开展捐物捐款活动。全省宗教界共捐款捐物超3000万元,全省民族领域累计捐物捐款超180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五是在疫情后期,常态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要求。及时完善和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坚决守住全省宗教活动场所不新发病例、不发生疫情扩散的底线,六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守土有责,坚决抵御宗教渗透,坚决防止利用宗教搞封建迷信和违反科学的活动,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七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举措。减免我局相关房产承租户租金,开展招录事业单位编制用人工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助力复工复产,指导民族乡村开展“送岗下乡”行动,稳定清真食品市场供应,确保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六稳”“六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2020年6月底,面对突如其来的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提前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汛期安全预警工作,对民族乡村和全省宗教界防汛救灾作出部署。局主要领导带队先后深入樟坪、太源等受灾严重的民族乡村和吉安青原山净居寺等宗教活动场所,争取国家民委救灾资金30万元,向灾情较重的民族乡下拨紧急抢救经费65.44万元,提前下拨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费100万元。召开宗教界帮扶受灾少数民族乡村座谈会,积极联系对接社会慈善组织筹措项目建设资金100余万元和物资80万元,联系对口部门帮助受灾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尽快恢复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加快恢复受灾地方生产生活秩序。

(二)紧扣主线,突出重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创新载体形式,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开展城市“连心创建”、农村“创业创建”和其他领域“创新创建”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20年共下达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26个单位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制定《关于宜春、萍乡、新余、鹰潭四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樟坪畲族乡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馆,在南昌豫章小学紫金校区、鹰潭樟坪民族学校、九江武安锦城民族小学3处学校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践行基地”,积极开展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工作。6个单位获评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3个单位以省政府名义推荐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强化使命担当,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分配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共计4504万元。其中,省财政按24%全额配套872万元。严格遵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因素法分配资金时,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贫困地区的资金增幅不低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均增幅,为全省辖有民族乡、村、组的23个贫困县切块资金2266万元,较2019年增长2.26%,比平均增幅高1.86%。成立检查组赴多个县区开展资金使用情况随机抽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组织32家省直对口支援单位大力开展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扎实做好局定点帮扶村和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工作。全省民族地区34个贫困村已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解决。

3.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积极与国家民委、省发改委联系对接,准确把握规划编制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制定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拟制“十四五”时期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十三五”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择优选取了吉安市峡江县金坪民族乡、抚州市资溪县乌石镇新月畲族村作为全省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村,为“十四五”时期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探索有效路径。

4.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在前两届全省畲族文化艺术节基础上,2020年9月,在上饶市成功举办第三届全省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坚持政治引领、艺术创新、民族特色三个结合,精心筹备了原创民族音乐剧《云上凤凰》、山歌比赛、多民族题材书画摄影图片展和民族工艺、民族饮食、民族传统体育展演,展示各民族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文化礼赞,国家民委郭卫平副主任及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亲临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大力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民族工作干部、社会人士与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双学双学”工作,让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在语言文字学习交流中更好融入城市。积极鼓励全省范围内已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形成了以上饶三清山引浆畲族村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为重点,赣州赤土畲族乡庆蜜柚丰收、会昌洞头畲族村庆芙蓉李丰收、抚州资溪民俗文化节等多点开花的良好活动氛围,突出展现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新成就、乡村振兴新面貌、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新气象。

5.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计划,持续提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能力水平。将法治宣传融入到行政、执法的各环节中,确定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促进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三部门推动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纳入地方性法规清理范畴,开展《江西省民族事务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推进“两个整改”,切实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的“百万网民学法律——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达105万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轨道,有效提高了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宗教工作上下重视、机制顺畅、网络健全、队伍有力的工作环境。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由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任民宗局长,县(市、区)中,除九江市濂溪区民宗局为独立机构外,全省99个县(市、区),除极个别因人事调动党委统战部长未到位,全部实现党委常委、统战部长兼任民宗局长;54个县(市、区)推动设立民宗服务中心,共增设150余个事业编制。加强高校宗教工作;明确开发区、新区、风景名胜区内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单位,消除宗教工作中的“死角”“盲区”。进一步夯实了宗教基层工作基础。

2.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四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目前在全省各地已经做到场所全覆盖。二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促使一批年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的宗教人才进入各级团体领导班子。配合中央统战部做好中佛协、中道协换届相关人选的推荐、考察和组织参会工作。三是坚持政治引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2020年,先后举办全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暨爱国实践教育专题培训班、全省基督教重点教职人员培训班、全省天主教界代表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召开全省宗教界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座谈会、全省宗教院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现场推进会。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宗教界教风建设。认真落实《全省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指导全省性宗教团体结合实际,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宗教界人士谈心谈话。五是积极开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理论研究。《学习与探索——江西宗教系统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理论与实践探索文集》即将付梓出版,《江西道教通史》编写工作已近尾声,《文化江西》编纂工作积极推进。鼓励佛教、道教讲经交流、伊斯兰教解经、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引导宗教健康传承和信众正信正行。六是发挥独特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指导举办了“一诚老和尚圆寂三周年暨舍利塔落成大典”“龙虎山天师府2020年内地正一派授录”等活动。七是重视做好宗教院校工作。提升宗教院校服务管理水平,制定完善《江西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宗教院校日常管理,加强宗教院校思政课和公共课程建设,为宗教院校规范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向各宗教院校发放思政课和公共课程建设补助共计80万元。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三)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五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位一体”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制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推动实施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涉及我局工作分工,形成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合力。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局双月办公例会报告和研究内容,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完善和认真执行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支部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若干规定、“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坚持体制机制常新、政治责任常压、平台队伍常管、风险防范常抓,严格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管理,开展政治家访,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头雁示范效应。及时研究、认真执行《2020年省民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季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召开党组及中心组学习会议24次,对16个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我局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相关材料在省直机关工委网站、《机关政治生活》经验交流,学习强国APP学习运用情况居省直前列。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大会集体学习达50学时,注重抓好年轻干部理论武装,成立局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加强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督促青年党员干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局机关“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设置机关读书角,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通过五级书记讲党课、观看“支部建在连上”话剧等,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成效。邀请省内知名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永修王经燕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活动,回顾了党的历史,表彰“两优一先”,新党员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意识进一步强化。

3.始终把落实“五型”政府建设任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放在关键位置。认真落实“五型”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网上服务工作和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及时推进“赣服通3.0版”“江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确保办事高效,群众满意。积极开展“强作风、抓落实、助发展”工作,局领导班子带头抓基层带队伍,继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深化中央脱贫攻坚回头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等,制订实施十四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发现倾向性问题我局落实举措及分工和落实赣发〔2020〕18号文件、做好十四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发现倾向性问题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工作方案,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实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学习省纪委、省直纪工委有关文件和通报精神,收看央视综合频道《国家监察》电教片,运用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落实日常监督。突出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敏感时间节点,开展8次“显微镜”明察暗访活动,将严的总基调贯穿始终,严肃查纠“怕、慢、假、庸、散”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强化机关工作纪律,在局机关实行出差报备和日常考勤登记。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做到严要求、多提醒、查风险,红脸出汗、治病救人。落实廉政制度。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廉政制度管人管事的保障作用。“三重一大”事项均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全年未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无一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树立了良好外在形象。落实党内监督工作。主动接受、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工作,共同推动工作的落实,支持机关纪委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此外,2020年我局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综治、绩效、精神文明、节能等方面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回顾2020工作,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和民族宗教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都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21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初步安排

(一)积极做好全省民宗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督促指导,严密防控举措。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相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强化属地责任,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民族乡村进一步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六稳”“六保”各项工作。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适时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部署,全力维护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基地建设,推动省内相关高校争取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科,引导全社会各民族、各领域牢固树立正确的“五观”,增进“五个认同”。

(四)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路径方法。认真总结前五轮对口支援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创新推进第六轮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主动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全省“五美”乡村建设,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民族乡村全面振兴,促进民族乡村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

(五)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做好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精心准备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做好《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江西板块)编纂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好“双语教学”活动,发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作用,提高民族事务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继续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七)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继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鼓励、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开展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研讨活动。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完成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换届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育培养。举办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骨干培训班和宗教团体负责人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加强宗教院校规范化管理。

(八)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做好民族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新修订《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评估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组织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宗教法规专场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九)加强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五型”政府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建五型机关、做五型干部”活动,进一步加强省民宗局机关和全省民宗工作系统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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