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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所辖范围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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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2022第15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所辖范围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所辖范围全域。具体范围:(一)东临进贤县,南面与南昌县塘南镇交界,西面与昌东镇滁槎乡接壤,北面与上饶余干县隔湖(鄱阳湖)相望;(二)含9个居委会(五星垦殖场一、二、三、四、五分场居委会、蔬菜场居委会、畜牧水产公司居委会、五星社区居委会、将军洲居委会),2个行政村(红井村、梅池村)全区域。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应急部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

本通告自2022年8月7日起实施。

2022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洪府函〔202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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