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开区社发局农业工作处:
现将《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及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19日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开展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今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做好监测信息动态管理和数据采集,保持系统数据信息的连续性,保持工作开展的一贯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以及科学的分析,能够帮助我们准确把握每年脱贫人口数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指标数据,客观反映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把脱贫成果巩固好拓展好。同时能够帮助我们摸清底数、搞清现状,工作开展“有的放矢”,有效掌握任务进程和工作成效,了解监管效果,提升监管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系统信息更新。按照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列出的指标,对国家系统中本地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数据进行更新。根据指标设置的要求,通过实地数据采集,对相关数据进行录入、修订、完善和备注。
(二)地理位置采集。县、乡、村三级要组织乡村振兴部门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镇村(站室)专职信息员、结对帮扶干部等安装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通过手机APP位置采集功能,对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位置信息发生了变化的脱贫不稳定户(原来已经对脱贫户的位置信息进行过采集,无变化的就不需要重复采集了),包括已经消除风险的和没有消除风险的,进行家庭位置采集并上传。
(三)村级信息录入。按照最新行政区划调整,将所有有乡村振兴任务、有农村户籍人口的村级行政区划,在国家系统中进行新增录入。
(四)开展数据清洗。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原则,对照数据质量问题规则,对国家系统中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数据进行清洗,对问题数据进行排查整改,全面消除系统问题数据,提高数据质量。
(五)做好动态管理。在国家系统中及时更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变更的情况,及时录入监测对象新增识别纳入和风险消除的情况。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
1.组织部署动员。各县(区、局)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开展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力量,组建以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镇村(站室)专职信息员、结对帮扶干部等为主的工作队伍,开展专门部署和动员。
2.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局)根据省局培训动员会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业务培训,让全体相关人员进一步熟悉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的指标要求和操作方法。
3.组织试采、试登、试录。县乡村三级结合业务培训,通过实际操作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业务能力。
4.准备相关资料。线下信息采集涉及的表格资料,可以从国家系统中先行导出,提前做好准备。
(二)线下信息采集阶段。(10月31日前)
1.上户采集信息。工作人员按照采集的对象,逐户上门采集相关数据,根据信息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所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直接关系后续步骤的进行。
2.乡村审核。村信息员要对上户填报的信息表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镇村(站室)工作人员要联合组织对各村填报的采集表格进行初步联审,对问题数据进行复核。
(三)数据信息录入阶段。(11月10日前)
1.各县对采集的信息完成审核后,县乡组织人员将信息数据录入到系统中。这个环节,要求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确保无误。
2.县乡村各级对录入系统的数据进行联合审核。严把审核关,确保问题数据清零,避免出现返工现象。
3.将审核后的数据在系统中按时提交。
(四)数据质量核验阶段。(11月20日前)
1.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部门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数据质量问题。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汇总上级下发的问题清单和本级自查的问题清单,形成本地问题总清单。
2.问题数据核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问题总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对查实问题进行线下整改,做好纸质档案修正和有关程序调整。
3.完善系统数据。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问题核查整改情况,向省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在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收入采集的计算周期
本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年度采集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收入采集相关要求
一是要据实填报。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面对面地交流,一项一项算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账,填报数据要得到认可,对不理解或者有意瞒报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切忌想当然或“一刀切”等简单做法。各地要对照国家和省里下发的文件,结合去年的收入计算情况、统筹考虑今年疫情灾情影响和全县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情况,准确地计算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收入。收入的增加或减少都要符合逻辑,严防发生忽高忽低、畸高畸低等现象;各地不要为完成目标,人为拔高收入,一定要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采集填报。
二是要完整填报。要把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的填报范围和口径,明确哪些需要计算,哪些不需要计算,防止漏报少报收入。例如:危房补助,搬迁补助,医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等费用代缴不计入收入,产业奖补、自产自用计入收入。对于征地补偿等一次性收入,如能对经济状况改善带来长期影响的可计入收入。
三是要精准填报。各地要厘清收入归类,准确把握收入来源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防将四类收入混淆填报,造成收入结构不精准。例如在农民合作社、扶贫产业基地、农场等就业务工的算工资性收入;开餐馆、外出烤羊肉、在家开小卖部、开网上淘宝店等算生产经营性收入;户用光伏电站的收入属于生产经营性收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及发放的劳务费用归为工资性收入;用于发展产业发放的奖补归为生产经营性收入;用于兜底性补助的归为财产性收入。高度重视收入没有变化或下降幅度较大贫困户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要立即组织动员,加强工作统筹,抓紧成立工作专班,迅速理清工作头绪,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及早启动相关工作。县乡村要倒排工期,建立周密的进度计划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规范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强调要首先抓好培训工作,切实解决新上任乡村干部、新轮换工作队员和新到位专职信息员在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方面的知识短板和业务弱项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镇村的工作调度,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开展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要发动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解决各领域出现的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本乡镇数据质量负责,分管领导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这项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和村干部要团结协作、科学分工,全力以赴做好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数据录入和审核人员要认真细致履职尽责,避免错过时间节点,避免出现人为错误。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坚持实事求是。各地在开展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时要防止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防止增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系统填报的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决不允许弄虚作假、虚填虚报数据,否则将严肃追责;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树立严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户采集信息时,要耐心细致做好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信息采集对象讲实话、报实情,不能凭主观臆想随意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