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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执行情况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9-30 14:37:41 浏览量: 字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住建局按照《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为207户,截至9月底,已开工207户,开工率100%;已完工74户,完工率35.7%。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协调联动,精准确定改造对象

市、县住建部门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变化情况。经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村内唯一住房为经鉴定为危房(或无房),可申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二、加强业务指导,持续推进改造进度

市住建局制定了《美丽乡镇建设、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督查指导方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查看、指导。督促各有关县区严格按照《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截至7月底,列入2022年度改造计划的207户危房已经全部开工,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加强动态监测,及时保障住房安全

按照《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要求,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工作。乡、县每月汇总村级上报的监测台账,县级住建部门每季度上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监测汇总台账》。对监测出住房不安全的情况,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房的,启动危房改造或提供其他住房安全保障措施。


村镇建设科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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