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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 2022年单位预算

来源: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2-09 13:00:00 浏览量: 字体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

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是一个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农工党基层组织的建立、调整、换届及人事安排的具体事务;吸收新党员;培训新党员和骨干;为市农工党举荐党员参加人大、政府、政协等方面工作承办有关事务;与基层组织所在地党委统战部门和党组织联系、协商;组织和推动党员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级农工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对重大会务活动、支部工作、个人建功立业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筹办本部门专业会议和有关活动,草拟宣传工作的有关文件;依托党派特色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五大目标、推进五大战略,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紧紧围绕中共南昌市委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自身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农工党十七大的召开。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99.35万元,比上年减少4.6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为2022年起实行制度改革,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不予返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99.35万元,比上年减少4.6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为2022年起实行制度改革,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不予返还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1.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项目支出1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9.35万元,较上年减少4.6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为2022年起实行制度改革,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不予返还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项目支出19.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为27.15万元,较上年减少7.50万元,下降2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5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3.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教育培训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三定方案,为保障我会日常工作运行和深入开展我会调学、调研、培训工作,特设立了教育培训项目

2)立项依据:依据三定方案,经财政局批准,特设立本项目

3)实施主体:中国农工民主党南昌市委员会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9.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会议次数(次)=10次;课题调研活动完成数(次)=2次;培训场次=2次。

质量指标:会议参训率(%)=90%;调研报告通过率(%)=100%;会议到会率(%)=90%;形成调研报告数量(份)=2篇。

时效指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

成本指标:2022年教育培训经费19.5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树立农工党在社会的良好形象,为服务南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党派力量=100%,提升机关干部党派工作能力和水平=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可复制性=100%。

满意度指标:参训党员满意度=10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2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房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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