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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园林绿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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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由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南昌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室,电话:0791-83986554,电子邮箱:308956886@qq.com。

一、概述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一种有效方式。本着机关行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6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各种政府信息;以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四项制度”为重点,以从预防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差错为主线,建立了监督预防、发现预警、问责追究等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做到奖惩分明。2016年,通过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南昌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ncdoc/nczwgk/bmgkxx/lfsl/及http://ylj.nc.gov.cn/)向全社会公开信息。截至2016年底,南昌市园林绿化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会议精神,我局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从督促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处室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完善本处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明确处室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规范信息公开的流转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搭建平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根据有关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分类,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公开。在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信息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等信息;法规公文包含《南昌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信息;工作信息包含南昌市园林局2016年全年工作政务动态;行政执法包含临时挖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证审批等信息;承诺事项包含临时挖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证等信息;其他信息(含补充公开)包含南昌市园林局简介、领导活动、政务动态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公开目录。在中国南昌网上设立南昌市园林局政务公开专栏,以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承诺事项、其他补充公开信息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我局在植树节、爱鸟周、花卉展览等各种大型活动中均于新闻媒体合作,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3、新闻媒体。《南昌晚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江西晨报》、南昌电视台、南昌广播电台等先后报道、发布南昌市园林局相关信息。

4、单位网站。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配合全局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增设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各种动态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园林局主动公开信息数213件,全部为网上公开信息。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绿化动态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八类,无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未产生有关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3、门户网站的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政民互动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扩大宣传、提升影响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深化并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建立和完善全市林业园林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统计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统计。

3、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监督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

4、积极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5、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1、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2、附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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