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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南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解读(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1 17:10:34 字体: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此,《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在优先位置,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十三五”时期我市“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粮食产量连续十年稳定在42亿斤以上,累计完成7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都市现代农业“一环两谷四区”总体布局初步形成,20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突破400亿元,达到401.62亿元;蔬菜播种面积62.7万亩,总产量132.2万吨;绿色食品产业链总产值1037亿元,占到全省的1/3。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1元,年均增长8.8%。农村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市80个省市级贫困村全部高标准退出。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林权制度、农垦等改革积极推进。

二、“十四五”时期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不断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建成新时代“五美”乡村。到2025年,争取达到的量化发展指标有:实现粮食年总产量稳定在42亿斤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80%以上,农业信息化水平达到80%以上,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70%以上,常年重要蔬菜自给能力达到 70%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突破75%。

三 、“十四五”时期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农业质量与效益。坚持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导向,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一是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积极推进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建设一批集约化、设施化“菜篮子”基地。二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特种畜禽和水产养殖,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土地整理与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冷链物流。推动农业生产规范化,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园。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培育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着力打造一批产业链完整、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加强农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现代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四是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农村发展新动能。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打造农业领域过百亿超千亿产业集群。实施“农业+”战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生态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

(二)建设美丽宜居和谐乡村。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一是统筹推进乡村规划。根据村庄区位条件、发展趋势、资源禀赋等,区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种类型推进乡村建设。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二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区域和主要通道沿线,每年打造2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就地资源化利用,建立稳定的“建管同步”长效管护资金筹措机制。到2025年,实现集镇污水管网全覆盖,行政村和人口较多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三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学历教育提升等行动,进一步落实优秀基层干部身份转换及晋升机制。发挥村民理事会、参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议事平台作用,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县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城乡基础设施、环境服务等项目整体打包,统一建设运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乡村基本公共服务队伍补充机制。推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充分发挥改革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机制障碍,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巩固和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允许农村集体依法收回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规划用途直接入市。三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完善“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稳定可持续的村集体经济增收机制。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收益使用、分配、监管,维护农民权益。

(四)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脱贫摘帽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道路。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减”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加大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力度,防范返贫致贫风险。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做实做细消费扶贫。二是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加强政府和社会帮扶,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对农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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