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住建提〔2026〕8号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南昌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朱宇坤同志提出的《关于推动城中村改造与文旅产业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为会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自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经过两年努力,已推动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落地实施,有效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南昌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目前处于最后一轮意见征求阶段,待按程序报审后正式公布。同时,我市先后印发《南昌市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南昌市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中村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中村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等配套文件,为改造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技术指导。
二是制定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实施。2024年项目基本情况。我市2024年共启动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26个(拆除新建3个,拆整结合20个,整治提升3个),当年改造任务户数19066户,安置房开工任务数14145套,共涉及自然村131个。2025年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全市共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32个(拆除新建8个,拆整结合14个,整治提升10个),当年完成改造户数16496户、筹集安置房14325套,共涉及自然村116个。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初显。
三是分类施策推进,提升改造实效。根据《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我市结合实际,主要采取以下三类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
拆除新建:适用于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意愿强烈且资金可平衡的区域,或位于城市重点发展片区核心区域、需整体拆除的重大项目,以及零星分布、影响片区整体建设的村庄。
整治提升:适用于通过集中整治即可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区域,或无法通过拆除新建、拆整结合实现资金平衡的村庄。
拆整结合:介于前两类之间,采取部分拆除、部分整治的方式推进。
《南昌市城中村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已于2025年印发,明确上述三类改造方式具体要求,特别是整治提升类,明确从基础安全保障(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灾系统)、服务配套提质(公服配套、便民服务、活动空间)、交通市政提升(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市政设施)、空间环境美化(污染治理、建筑外观、环境品质)四个维度、12个方面提出具体整治要求,切实解决各项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当前我市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目标是统筹解决城镇开发边界内城中村存在的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在现有地方财政条件下,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群众核心利益。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城中村改造的综合效益,推动城中村改造与文旅产业协同发展,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分类指导实施,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在现有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改造方式基础上,鼓励各区结合自身历史文化、文旅资源和发展定位,因地制宜探索“城中村改造+文旅植入”的实施路径。对于具备文旅潜力的整治提升类项目,支持增加文化展示、旅游服务、公共艺术等配套设施,我局将在上级补助资金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二是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典型改造案例。及时梳理各区在推动城中村改造与文旅产业协同发展方面的探索实践,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石泉村等已初见成效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市文广新旅局、市自规局等相关单位,推动城中村改造与文化传承、旅游发展有机融合,助力南昌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