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达12分
需按规定参加满分教育
为避免大家办事走弯路
下面为大家梳理完整办理要点
业务须知
谁需要参加满分学习?
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包括持有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人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未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再次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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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参加满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办理满分学习时,系统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自动提供符合条件的地市,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满分学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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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请
登录“交管12123”APP → 首页点击【更多】 → 进入【学习教育业务】栏目 → 选择【满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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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
满分教育采取现场学习+网络学习+自主学习模式,学习时长根据驾驶证类型与累计记分分值有所不同。


网络教育
请按要求当日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建议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学习照片。系统将对网络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记录作废。
现场教育
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前到达培训地点并完成签到签退;未按要求完成签到、签退的,当前学习记录无效。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
注意事项
对于未完成的现场教育场次,可以直接取消预约。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教育。
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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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考试
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完成线上+线下的满分学习教育,系统自动受理生成满分学习考试业务流水号后,可提交考试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和考场前往考试。考试合格后,可到驾驶证扣留的交管部门,解除扣留。
考试科目及间隔时间
①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需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C2/C3/C4/C5间隔20日、C1/M/N/P间隔30日、A1/A2/A3/B1/B2间隔40日)的规定预约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③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C1/C2/C3/C4/C5/M/N/P间隔10日、A1/A2/A3/B1/B2/C6间隔20日)的规定预约参加科目二考试,按照第四十四条(C2/C3/C4/C5间隔20日、C1/M/N/P间隔30日、A1/A2/A3/B1/B2间隔40日)的规定预约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温馨提示
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考试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②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完成满分教育后
请时刻谨记交规
文明守法驾车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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