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6年10月20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98件,废止52件,宣布失效28件,予以修改9件,拟修改14件(详见附件)。对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应当立即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应当按照修改内容形成修改后的文本,报市政府重新公布;对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尽快组织修改并报市政府审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5.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6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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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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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洪府办发〔2020〕160号文件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6〕3号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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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昌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7〕96号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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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昌市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7〕100号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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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1〕6号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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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22〕6号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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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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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22〕43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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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6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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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燃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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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燃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
洪府函〔2019〕37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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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36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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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昌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通告 |
洪府函〔2021〕99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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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燃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
洪府函〔2022〕4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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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赣江新区直管区部分区域纳入南昌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通告 |
洪府规发〔2024〕1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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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占道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4〕3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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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
洪府规发〔2024〕2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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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9〕50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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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6〕5号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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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昌市关于打造汽车及零部件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方案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9号 洪府办规发〔2026〕6号修改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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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南昌市关于打造汽车及零部件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方案》部分条款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6〕6号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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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11号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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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17〕17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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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17〕18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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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 |
洪府办发〔2021〕4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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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交通枢纽场站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121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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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
洪府规发〔2025〕4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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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南昌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13号 |
市科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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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7〕127号 |
市科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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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135号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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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6〕16号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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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发〔2016〕38号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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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8〕3号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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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8〕172号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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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 |
洪府办发〔2020〕149号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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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洪府厅发〔2011〕92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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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1〕80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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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152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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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赣江和抚河南昌辖区水域全面退出捕捞的通告 |
洪府函〔2020〕36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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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和抚河南昌辖区水域全面退出捕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51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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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128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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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强化鄱阳湖重点水域暨“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126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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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 |
洪府厅发〔2018〕1号 |
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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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3〕35号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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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21〕26号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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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
洪府规发〔2026〕2号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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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促进商贸经济提质增量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7号 洪府办规发〔2026〕2号修改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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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南昌市促进商贸经济提质增量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6〕2号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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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批零住餐行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41号)文件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37号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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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发〔2018〕27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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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1〕23号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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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1〕3号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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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4〕8号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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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1号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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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法治护企“法码同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5号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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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6〕1号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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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洪府发〔2023〕17号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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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洪府发〔2023〕35号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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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洪府厅发〔2018〕63号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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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47号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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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
洪府发〔2018〕1号 |
市文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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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
洪府办发〔2019〕3号 |
市文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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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
洪府厅发〔2018〕28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文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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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7〕68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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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洪府厅字〔2019〕430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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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13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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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1〕15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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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2〕93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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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2〕160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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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22〕38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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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有关政策的通知 |
洪府发〔2023〕37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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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规发〔2026〕3号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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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12号 |
市政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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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和回购操作流程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6〕116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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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拆除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
洪府厅字〔2017〕525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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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8〕136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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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通知 |
洪府字〔2019〕28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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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改革的通知 |
洪府厅字〔2020〕418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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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2〕10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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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26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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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33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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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74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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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4〕5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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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4〕2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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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4〕6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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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4〕7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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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4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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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10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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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加强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管理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7〕122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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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规发〔2025〕2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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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南昌市临街建筑外立面装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3〕11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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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 |
洪府发〔2015〕38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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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赣江两岸滨江区域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20〕28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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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留用地管理的通知 |
洪府办字〔2023〕646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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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家具暨道路全要素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107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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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印发《关于规范临时建筑规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字〔2007〕62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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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17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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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出让底价、起始价)的计算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4〕66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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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洪府厅发〔2015〕94号文件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6〕4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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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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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
洪府厅发〔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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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4〕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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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及特殊教育学校助学补助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3〕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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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8-15岁残疾儿童巩固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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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南昌市关于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2〕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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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6〕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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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05〕20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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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大桥专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0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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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经营权竞标拍卖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3〕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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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6〕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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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5〕31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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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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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 |
洪府厅发〔2015〕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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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2〕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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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120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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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推进南昌市科技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0〕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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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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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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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南昌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实施意见的批复 |
洪府厅字〔2015〕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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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5〕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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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5〕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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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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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0〕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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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16〕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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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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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06〕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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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南昌市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
洪府发〔2018〕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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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
洪府办发〔2019〕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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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
洪府厅发〔2009〕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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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
洪府发〔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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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
洪府发〔2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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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赣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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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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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5〕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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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5〕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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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发南昌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2〕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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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8〕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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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2〕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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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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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场、处)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0〕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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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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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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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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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洪府发〔202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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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8〕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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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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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
洪府发〔2017〕66号 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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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消防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
洪府字〔201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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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制度的通知 |
洪府字〔199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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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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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节地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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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场所“爱心妈咪小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6〕32号 |
附件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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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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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财政支持措施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2〕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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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赣江两岸景观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洪府发〔2014〕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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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15〕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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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15〕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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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 |
洪府发〔2017〕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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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2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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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19〕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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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1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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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6〕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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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 |
洪府厅发〔2020〕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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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府发〔20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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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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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外国专家“滕王阁友谊奖”奖励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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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科技人才“洪城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20〕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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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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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8〕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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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维护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4〕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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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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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0〕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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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
洪府发〔2016〕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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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卫生体育文化领域实施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5〕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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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1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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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2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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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07〕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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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2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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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登记工作加快完善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
洪府办字〔2020〕4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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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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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
洪府发〔2019〕27号 |
附件4
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68号发布,根据洪府发〔2023〕35号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是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的责任主体,在交易前应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审批手续。项目交易申报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明确项目预算、项目内容、范围和质量标准等并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编制预算,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确定交易控制价。”
(二)将第五条中的“市发改委”修改为“市发展改革委”。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的小额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交易方式、程序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四)删去第十六条。
(五)将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合并修改为:“建设单位、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办规发〔2024〕5号)
(一)将第九条第(一)项修改为:“具备化肥生产或经营资质,在我市具备落实储备任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条件等,经营正常。”
(二)删去第九条第(二)项。
三、《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所辖范围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洪府函〔2022〕102号)
将第二点修改为:“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20〕130号)
(一)将第二点第三段修改为:“坚持扶优扶强与公平竞争相结合。加大对科研院所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研究的财政投入,扶持种业企业做优做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种业企业成长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将第五(四)点中的“支持种业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修改为“支持种业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补助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的通告》(洪府规发〔2025〕1号)
将第一段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规定”。
六、《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洪府规发〔2026〕1号)
(一)将第一段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二)将第三(一)1、2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合并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施行”。
(三)将第四(二)4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七、《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122号)
将“设定和实施依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八、《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洪府办字〔2022〕111号)
(一)删去第一(一)2点中的“特别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二)删去第一(二)3点中的“研究建立优质中小企业白名单发布、共享机制”。
(三)删去第二(四)7点中的“优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
(四)删去第三(六)15点中的“ ‘专精特新’ ”。
(五)删去第三(七)20点中的“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将责任单位中的“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修改为“各相关市直部门”。
九、《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现代针纺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洪府办规发〔2025〕3号)
(一)将第二(一)3点中的“建立重点项目调度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开工建设、续建完工、竣工投产和达标达效等不同阶段实施全流程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动能”修改为“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和推进保障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二)删去第二(四)11点中的“邀请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现代针纺企业对接活动,强化我市现代针纺产业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发展”和“支持县区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对符合分档条件的省级和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支持”。
(三)删去第二(五)15点中的“鼓励青山湖区纺织服装行业商会及相关龙头企业2025年底前制定‘青山湖针纺’团体标准或相关地方标准1项”。
(四)删去第二(七)19点中的“各县区积极开展带量采购,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五)删去第三(一)2点。
(六)删去第三(三)4点中的“支持企业技术合同交易,对技术交易的买卖双方给予技术交易补助,对技术合同登记方的累计技术交易额按照累进率予以资金补助”。
(七)删去第三(三)5、6点。
(八)将第三(四)7点修改为:“对广交会特装展位的参展企业,给予搭建费用50%、每届广交会每个展区最高2万元的支持;对参加境外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8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实缴保费80%、每年最高80万元的支持;对海外仓建设运营的企业,按仓储面积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最高120万元的支持;对租用第三方海外仓服务的企业,给予仓储服务费用50%、每年最高120万元的支持。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展会、博览会等活动,企业参展的净展位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不超过1万元。”
(九)删去第三(五)9点中的“建立奖补机制,针对‘商会贷’专项担保产品开展情况进行奖励及补贴”。
(十)将责任单位中的“市科技局”修改为“市科创局”。
附件5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实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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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
洪府发〔2022〕16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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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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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入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5〕8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
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洪府发〔2019〕29号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5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22〕5号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6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洪府规发〔2025〕3号 |
市商务局 |
|
7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2021〕21号 |
市市场监管局 |
|
8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昌市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4〕83号 |
市文广旅游局 |
|
9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洪府厅字〔2009〕493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0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厅发〔2019〕48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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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规发〔2024〕1号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2 |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南昌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收取问题意见的通知 |
洪府发〔2012〕24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13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洪府办发〔2023〕77号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
14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洪府发〔1997〕41号 |
市总工会 |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