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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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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办发〔2024〕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部门:

《南昌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全市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南昌特色“4+2+2”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每万名居民拥有3.2名全科医生,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稳步提升,居民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控制在27%以下。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区域床位配置优先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向感染、重症、肿瘤、心脑血管、老年医学、儿科、精神科等薄弱专科或重点学科倾斜,加强安宁疗护等紧缺床位供给。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资源短缺或服务能力薄弱地区延伸、转移,力争2025年,南昌市人民医院经开院区、南昌市中心医院瑶湖院区、南昌市立医院基本建成。(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总结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市城区构建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前,全部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验收标准,力争20%的县(区)建成省级示范县。(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扩大接续性服务供给。构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原则上,至少设置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定期开展调研指导,不断提升老年医学科建设水平。到2025年,100%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对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持,做好相关准入政策解答,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扩大服务供给。指导各县(区)卫健委办理康复医疗中心执业登记手续。(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完善城乡一体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网络,持续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确保每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每个城市街道或每3万~10万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全市9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站(科)。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各县区疾控中心大楼建设,到2025年底,进贤县、东湖区、西湖区、红谷滩区、新建区完成疾控大楼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高新区、经开区按国家标准完成选址工作并启动新大楼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持续提升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保证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编制总数的70%。强化实验室检测能力,力争早日达到国家要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对于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定期开展履职情况考核,到2025年,全市三级公立医院100%设置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市卫健委)

(二)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运行质量,精细化管理医疗卫生机构

5.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和人、财、物等资源,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以资源有效配置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完善考核、跟踪、管理、评价机制。强化岗位管理,合理设置医师、护士、药师、技术、管理等各类岗位人员的结构比例。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绩效工资坚持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体现医、药、护、技、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推动三级公立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力争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常态化、制度化提供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争取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精神病专科医院、康复医院除外)。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逐年下降。(市卫健委)

6.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系统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疾控体系改革,提升县级疾控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占比。强化人才培养,县(区)级疾控中心主要专业部门至少有1名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可以承担县域内本专业业务培训和指导的技术骨干。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强化质量控制、风险防范和绩效考核。深化医防融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机构沟通交流,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的运行新机制,在不新增财政预算安排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落实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对达到一级医院建设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一级医院标准收费。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整改排查,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紧密型医联体内所有二三级医疗机构实现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按照省医疗保障局部署要求同步调整医保药品分级目录。(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分工协作,深化内涵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8.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支持发展一定数量的县级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项目建设,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到2025年底,在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和新建区各建设1~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到2025年底,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建设80个技术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带动作用强、受群众认可的临床特色科室。打造疑难病诊断中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符合条件的一级综合医院建立院内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急救中心,进一步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提升救治能力。依托市第一医院、市人民医院成立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依托市人民医院成立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县(区)依托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卫健委、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8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30个以上,力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取得新突破。支持开展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加强肿瘤专科建设。聚集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优势,构建若干个专科医疗战略协作联盟。(市卫健委)

10.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建设。引才,用足用好南昌新“人才10条”,每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一定数量的高层次、成熟型人才,把创新领军人才、专科精英等纳入人才引进重要发展战略;未来五年,在原985、211及双一流院校定向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柔性人才引进“三名工程”,支持国内名医专家到我市医院成立名医工作室等。育才,实施“洪城名医”“洪卫英才”和“首席公卫专家”等人才工程;实施高端人才领航行动和“杏林计划”,构建高层次人才、优秀骨干人才、基层优秀人才相衔接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实施“强基工程”“示范性社区培训基地建设”“卫生人才博士服务团”人才培养项目等;打造一批“人才工作室”和“博士科创中心”,培养高精尖技术人才。留才,积极落实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兑现,扎实推进人事编制、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政策待遇落实,完善薪酬制度,落实保障引进人才住房、交通、用餐、托育、休假、子女就学等福利,对获得重点项目、取得技术突破等有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给予专项奖励,让人才有归属感等,做到“拴心留人”。(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11.打造高效应急与急救体系。按照省卫健委统一部署,配合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120”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在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站。按照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统一部署,配合“120”急救指挥系统全面改造工作,建立省市县联通的急救指挥调度网络信息平台,实现“120”与“110”“119”“122”等平台无缝对接和互转。加强急救网络医院急诊科建设,重点强化急诊科ICU、急诊科抢救室、急诊科手术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和完善市级质控组织体系和质控指标体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重点加强限制类技术日常监管。推进合理用药考核,落实处方点评抽查、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严格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重点加强对介入类、内镜类、植(置)入类等医疗技术管理。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市卫健委)

13.提升智慧健康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数据上云,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数据采集、汇聚工作,推进数据回流,推动省级平台与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建设智慧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健全完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建成覆盖市、县、乡的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住院病案首页数据电子化采集,2025年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智慧健康云”,开放个人健康云服务,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持续推进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南昌市中心医院(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建设。支持六家公立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疗联合体,到2025年底,六家中医医院均牵头建设医疗联合体。推进六家中医医院中医康复中心和康复科建设,到2025年,六家中医医院均设置中医康复中心和康复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阁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100家中医阁。推进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治未病评价管理标准,扩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和健康知识普及,积极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一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完善中西医会诊和联合查房制度,聚焦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扎实推进县(区)落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工作。到2025年,实现60%的县(区)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标准。(市卫健委)

(五)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现代科学治理体系

15.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引领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人事制度。推动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每年积极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建设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在总结开展人员总量管理的市直公立医院的经验基础上,逐步推行人员总量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招聘使用的自主权,优化人员招聘程序。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完善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完善《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推进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现行科室和个人核算方式,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每年定期组织对公立医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医保政策支撑作用。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医院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研究针对部分中医优势病种的支付政策。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统筹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在“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政策框架内,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整体“打包”给县域内医共体牵头医院或总医院,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并完善病组、权重、系数等要素调整机制,完善协商谈判、结余留用、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市医保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监管联动,规范诊疗行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江西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强化审管联动,促进行政审批与卫生监管衔接协同,形成审批与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将审批信息推送至市卫健委相关科室及卫健监督执法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推动行业廉洁从业。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医药卫生领域反腐长效机制。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职能部门要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动态评估区域整体改革绩效。鼓励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造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优秀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挖掘南昌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大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努力打造唱响南昌专科、医院品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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