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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洪府复字〔2026〕1579号)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10-16 09:19:00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韩露露:

你以不服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决定为由,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于2026年9月20日审理终结。因邮寄送达被退回,手机关机,电子送达的文书亦未被点击签收,且本案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复议决定书》(洪府复字〔2026〕1579号)送达给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领取上述复议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83884740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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