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龙:
你不服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不予受理决定,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已予受理。你作为本案申请人,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邮寄被退回,电子送达未点击,导致本案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洪府复字〔2026〕288号延期审理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祥瑞路89号)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83884393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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