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深入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回升向好。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要素支持,全年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6.32亿元,其中36.58亿元用于“两新”工作,推动实施新一轮促消费活动;9.74亿元用于“两重”建设,为重点领域补短板提供资金保障。争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9.9亿元,新增债务限额180.8亿元已全部完成发行,全力保障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领域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
——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切实强化民生保障。落实重大重点项目资金65.2亿元,保障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洪腾高架、鄱阳湖旅游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拨付市级科技发展及制造业发展专项9.9亿元,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发放救助资金超10亿元。统筹资金8.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兑现惠农政策。投入3.6亿元扶持农村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筑牢财政安全底线。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精准出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20条措施,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现财政资金向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率先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降本率达34.4%。出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办法,助推国资国企改革。用好用足增量化债政策,全市全口径债务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加大对县区库款调拨支持力度,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加大审计整改推进力度,巩固提升监督效能。持续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持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一体推进,推动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切实做好整改“下半篇文章”。至2026年6月底,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13个问题中,已整改296个,其余17个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均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各单位正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2025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一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三是部分预算单位经常性项目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连年通过预算追加予以保障。
2.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上级转移支付分解下达不及时,未在收到后的三十日内分解下达完毕。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下达后执行率低。
3.财政资金统筹不够有力。一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长期沉淀。二是财政非税暂扣款分户部分资金长期未清理盘活。三是部分预算单位违规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预算资金未进行清理。
4.绩效运行监控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部分县区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要求。二是有的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要求,至2026年4月底仅完成地勘。三是部分县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1年以上未拨付使用。
5.惠企奖补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科技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菜篮子”基地奖补资金未拨付。
(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收入管理有偏差。一是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二是部分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2.财政支出不及时、不合规。一是未及时支付工信专项、科技专项等专项资金。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支付资金。
3.专项债券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专项债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部分专项债资金滞留在项目建设单位。二是有的土地收储项目未按协议推进,部分土地收储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在市土储中心账户。三是有的专项债项目收益偏离发行方案预期,专项债券利息由财政统筹保障。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6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及17家下属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部分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用经费;有的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二是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资金闲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部分单位的专项资金滞留闲置。三是挤占专项资金。有的单位违规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办公经费。
(二)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一是年底突击花钱。部分单位超合同进度预付食堂包厨经费、泵站电费等费用;部分单位超需求预充油费、电费等费用。二是有的单位向下属单位借款。
(三)政府采购与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采购方式与条件设置不规范。部分单位的采购项目存在评审要素准入设置过高、直接选定服务商、单一来源采购不合规等问题。二是采购合同履约不到位。部分单位的采购项目未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或未达标准仍全额支付采购款。三是采购领域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部分单位的采购项目涉嫌违规投标或违规转包。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用车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违规租车。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部分单位违规发放值勤岗位津贴。三是对主管的协会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的退休公职人员未经审批违规兼职协会领导职务。
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全市重大重点项目高质量推进、市级重点工程等重大项目,重点关注了地方政府债务等重大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推进不力导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沉淀。二是超进度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三是部分企业取消“两新”用能设备更新计划导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闲置。四是违规以拨代支或虚列支出。
(二)2024年度全市重大重点项目高质量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项目前期统筹谋划与储备薄弱。市级重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体系不完善;争资争项项目储备结构不均衡。二是项目要素保障与协调推进不够有力。资金土地供电保障不到位;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不畅;调度督导机制执行不规范。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开工进度滞后;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无法推进;有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四是项目投产达效质量不高。部分民生类项目后续长效管理缺失;有的产业类项目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部分社会投资项目未兑现承诺。
(三)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项目施工及造价控制不到位。有的工程虚增土方工程量、运距舍近求远;有的工程室内地面石材与设计不符;有的工程幕墙骨架、铝板幕墙等工程量不实。二是项目征地拆迁管理不到位,存在通过违规分户、抢栽抢种、多报苗木等方式多申领补偿资金等问题。三是项目参建单位履约监管不到位。有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违规更换管理负责人,更换后的实际负责人资质未达招标要求;有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流于形式;有的工程监理单位涉嫌违规出借资质。
(四)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一是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足,投资领域单一。二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项目在2025年初有专项债券资金结余情况下仍申请续发专项债券;部分项目违规将专项债券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项目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未发挥效益。三是有的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收益测算不合理。四是专项债券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应由项目单位承担的专项债项目利息由市财政垫缴;有的项目专项债结余资金未及时申报调整用途。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卫生健康领域、教育行业数字化建设、海昏侯国遗址公园运营等5项民生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1.政策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县区高标准农田规划选址不合理。二是部分县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不精准。三是部分县区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不到位。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县区擅自降低建设标准、使用不合规材料。二是部分县区变更施工工艺,多计费用。三是部分县区的项目中标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县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闲置在财政专户。二是部分县区存在以拨代支、超额支付进度款等问题。三是部分县区管理费超过规定比例。
4.项目管护利用不到位。部分县区存在沟渠淤塞、设备损毁等问题。
(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项目立项与建设不规范。一是部分农业产业项目因论证不充分无法落地,财政补助资金未发挥效益;部分不完全符合条件的项目获批立项。二是部分项目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或违规变更实施主体。三是有的项目因设计缺陷导致奖补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
2.资金分配拨付不合规。一是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项目资金。二是违规向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拨付补助资金。
3.产业融合发展成效不佳。一是稻米产业集群中央补助资金未投向主导产业的薄弱环节。二是龙头企业未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联农带农与管护不到位。一是有的企业获财政补助的项目建成后停用,联农带农承诺难以兑现。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方案中未明确联农带农具体举措。三是个别项目建设的大棚受灾损毁后长期未进行修复。
(三)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政策落实存在差距。一是医保基金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人员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政策;有的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等医保违规行为。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智慧托育服务系统建设推进缓慢,智慧托育服务平台项目未按期投入使用。
2.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执业活动监督存在盲区。有的医院存在医疗服务及文书不规范的问题;有的医院出现违规开具抗菌药物、超适应症用药、医师执业不合规的现象。二是未认真履行排外调查职责,未追偿应由第三人承担的交通事故入院患者医疗费用。三是门诊慢特病常态化监管不够,部分医院违规超量及超限开药报销医保基金。四是“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监管不严,在缺失必要备案资料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医保基金。
3.专项补助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向不符合资格人员发放乡村医生补贴。二是部分机构违规领取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托育机构运营补助。
(四)南昌市教育行业数字化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1.项目建设监管不严。数字化项目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与有效管理,存在2个数字化项目同一时间功能相似分开采购的问题;有的项目未履行立项报批和工程监理制度;智慧阅读平台功能缺失、资源可用性不足,影响应用推广效果。
2.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较弱。部分系统检测出存在安全漏洞;部分信息系统未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有的单位未对驻场运维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部分学校监控设备不足,部分学校食堂未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
3.资金管理存在疏漏。有的项目支付审核不严,付款进度与合同约定进度存在提前或滞后现象;部分项目未明确最低3年免费运维期条款,造成财政资金预期损失。
(五)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含遗址博物馆)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重大投资与经营决策不科学。部分项目因论证不充分形成损失;部分文创产品采购决策不当造成存货积压。
2.运营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拆分成多个子项目实施,规避“三重一大”决策审批和招标监管;部分项目违规多计或多付资金;部分项目建成即闲置或无法使用。
3.文物保护工作不规范。部分借展活动的出借文物逾期归还;部分文物复(仿)制品未建账登记,未设置与文物相区分的标识。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市属国有企业、部门预算执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等项目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有的下属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未经集体决策;有的子公司的资产未经公开程序出租;集团及下属公司租金与保证金收缴不到位。二是对外投资效益不佳。有的文化园区项目因用地无法落实、资产经营不善;有的子公司因协议约定用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10余年未取得土地,预付资金未收回。三是资产权益维护不到位。部分下属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借款;集团及下属公司部分处置款长期未收回。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流失。部分单位违规决策或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无偿出借给彩票店及协会使用;部分单位的房产被承租人违规转租获利;有的下属单位未按协议核定资产使用收益。二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单位资产闲置;部分下属单位待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置销账。三是国有资产资金管理不严格。部分单位的项目资金结余、销户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有的下属单位在囤苗基地苗木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又外购苗木,造成财政资金使用低效。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企业年屠宰量超原环评批复规模未被发现;个别规模养殖场未按规定编制环评报告书;部分规模生猪养殖场未进行排污登记;有的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应纳入重点管理却被降级简化管理;个别排污单位未及时办理排污口审批手续。二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存在安全隐患。个别水厂投入使用三年仍未划定保护区;拟划定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养猪场未关闭、部分村庄生活污水直排;个别“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总磷超标;有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仅为47.4%和35.7%。三是固体废物与大气污染防控不到位。部分医院未如实填报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部分规模养猪场的诊疗废弃物处置情况不明;个别地块用途变更前未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部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未淘汰;2025年上半年露天秸秆焚烧行为不降反增。
六、深化贯通协同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情况
(一)持续完善与人大贯通协同。加大对市人大重点关注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领域贯通协同,构建同向发力、同步协调、同频共振的监督格局,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持续完善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及相关主管部门贯通协同。2025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6件,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6件;移送市公安局问题线索3件;移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问题线索17件。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落实省会引领战略。坚持制造业立市、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确保财政资源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准匹配,加快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做实项目储备库,提升项目谋划与政策导向的适配性。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进度,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三是深入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的全链条监管,推动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形成实际的经济拉动力。
(二)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审计前与市纪委监委等部门沟通研判机制,全面梳理审计对象历年审计情况、纪检监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举报线索,精准“画像”,科学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和方向,提升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穿透力。二是深化预算编制管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健全支出标准体系,依据实际需求、项目成熟度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精准核定支出规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三是深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从源头推动财政资金降本增效。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预警并督促整改。建立绩效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虚假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四是深化惠企政策资金和清欠长效机制改革。全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加快惠企奖补资金兑现进度,完善履约保证金清理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纾困解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加强政府债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把专项债券项目准入关,做实项目收益测算,健全收支平衡机制。强化资金使用和投后管理,用好用足增量化债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深入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统筹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和收益收缴程序,加大资产盘活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底线。严格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责任,强化固体废物和大气污染防控常态化监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控,防止在禁建区域违规建设。健全建后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见效一亩。二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全过程监管,健全联农带农富农长效机制,促进产业融合项目持续发挥效益。三是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服务保障水平。压实监管责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政策落地见效。四是推进教育数字化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全市教育行业数字化发展,健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促进数字化项目提质增效。五是坚持品质引领、品质出圈战略。深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遗址保护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财经纪律防线。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政机关真正过紧日子。强化“三公”经费全链条管理,从严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坚决纠治年底突击花钱、违规提前支付等行为。二是增强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建立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挤占专项资金、因违规决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三是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纪违法行为。聚焦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的同时,从严查处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持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紧盯私设“小金库”、违规存储使用公款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手段,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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