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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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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陈雪倩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全市统一的物业费定价标准 推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四“强化物业服务信息公开”。

近几年,我局推动物业服务与收费“双公开”,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2024年10月制订《南昌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5月统一制发了《南昌市住宅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费构成公示栏(模板)》和《南昌市住宅物业小区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收支公示栏(模板)》。在全市1245个住宅物业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物业费构成和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及维修资金等“应公开尽公开”,通过“晒服务、亮收费”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倒逼企业履约尽责。2026年我局将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住宅物业小区全覆盖。

关于建议五“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

2018年住建部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后,我市在全省率先于2021年出台了《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持续实施,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物业服务管理“量化评分、综合评价、按分授星、分类监管”机制,实行“红黑名单”管理模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进行修订。

办法明确了每季度采集一次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管理评价信息,将“保洁、保绿、保修、保安”等作为企业合同履约评价,将物业服务区域内“两个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高空坠物、装饰装修作业等重点安全隐患等作为企业依法履职评价,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履职。

陈代表提出的“推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建议,精准地指出了当前物业管理的核心矛盾,也是提升居民幸福感、促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目前,作为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与价格主管部门沟通,已经配合价格部门进行第一批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费成本核算,后续借鉴国内有关城市的经验做法,推动物业费定价管理相关制度机制的制定出台。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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