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办、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于启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二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按时按要求认真完成,并做到:
一、学习使用《平台使用手册》。
二、4月21日前,将一期数据导入二期。
三、全部信息录入工作必须在4月28日前完成。
四、请各县区立即扫码加入“校外培训机构二期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群”(有时限),省教育厅、省内各县区教科体局工作人员将同步在线答疑指导。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启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二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