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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山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分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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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我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 摇号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办规 发〔2024〕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处置中 心城区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批复》和《关于 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建保发 〔2022〕6号)等有关规定,保障摇号活动公开、公平、公 正、有序地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 住房保障政策精神,严格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 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1 、工作重点

本次申请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 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烈属家庭、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

以上的复转军人、市级以上劳模、成年孤儿、二级以上(含二 级)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抗日战争老兵、60 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参战参试人员、两年内的国有土地 房屋被征收家庭为优先保障家庭类型,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 过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家庭类型进行随机分 配,实行人房对应。分配结束后,符合申请条件且未中签的 家庭则按市政府统一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二 、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推进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分配的 顺利进行,特成立青山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 分配领导小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资格审核工作 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区长龚飞霞 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余炜,分管 区住建局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住  建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各镇、街办、园区行政主要领  导担任。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 配合共同完成资格审核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 任由汪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熊建沪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 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政法委:负责做好参战参试退伍人员维稳工作,应对 因公租房申请和摇号活动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邀请各新闻单位对此次公开申

请和摇号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区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应对因公租房申请 和摇号活动发生的突发性上访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工作专项经费并 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住建局:负责公租房申请和分配活动的总体协调工 作;负责做好全区镇、街办、园区住房保障部门的人员培训 工作;负责申请和摇号宣传资料的印制和发放;负责申请人 信息和房源数据的录入和核对工作;负责筹备摇号活动的相 关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公租房摇号活动的有关宣传及摇号 现场的录制工作;负责安排一名摇号活动主持人。

区司法局:负责配合申请和摇号活动的公证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公租房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工 作,并做好申请和摇号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公租房摇号会场,保障 会场用电、会场布置、会场外车辆清场及停放。

区残联:负责配合镇、街、园区做好公租房申请家庭中 残疾家庭的审核和确认工作。

各镇、街办、高新园区:负责组织社区、村、单位等工 作人员进行公租房申请和资格审查及审查通过后的收入评 估结果;负责维护申请对象的稳控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公租房摇号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安 排警力负责会场内外秩序,协助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工作安排

( 一 )前期工作

1、设立工作机构。各镇、街办、园区及社区和单位应 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 资格审核工作。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 、 宣传发动。在报纸和各社区张贴公告,告知资格审 核的时间、地点、方法和申请、申购条件,并利用下基层、 流动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社区居民家喻户晓。完成期 限:2026年9月21日。

(二)申请审核

1、7月30日-8月21日,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 道、园区受理申请;

2 、 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房产核查,委托同级民政部门 开展经济核查;

3 、民政部门完成经济状况核查;

4 、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住房保障资格认定。

5、9月21 日之前,区住房保障部门资格公示结束。

(三)分配摇号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区政府会议中心组织公租房清  (腾)退房源公开摇号,实现人房对应,摇号时间另行公开。

四 、工作依据

( 一)申请地点及申请内容

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南昌公租房,本人授权签字,填 写《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上市申请表》后前往社区打印申请

表。

(二)申请、审核、摇号标准

1 、申请家庭界定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 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 女,已成年子女未婚或者离异、丧偶的,可以由申报家庭决 定是否将其作为共同申请人计算在内。

子女成年后已婚的,应当单独作为一个家庭。子女成年 后未婚的(男性年满18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可以单 独作为一个家庭(在校生除外)。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本区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 得本区居民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南昌市2026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9609万;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 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 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 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5)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3 、需提交申请材料

(1)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南昌公租房,本人授权签 字,填写《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上市申请表》后前往社区打

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证》复印件, 原住房已被征收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 协议;

(3)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特困人员证明、残疾证 等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申请家庭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签署的同意对其 住房、收入和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的声明及授权;

(5)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的复 印件;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无需 提供;

(7)收入类材料。有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以 下材料:①《从业人员收入证明》;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 证复印件;③在外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 明。无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 明,在校学生可提供学生证明代替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 私营业主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有原件的须现场出示原件,供受理 工作人员核查。

4、公开摇号规则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予以优先保障,其中低保家庭和分 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统一为一组进行摇号,二级以上残疾家庭 (含二级)单独摇号(分配一至二层),以房源全部分配完

成即停止摇号。

(三)房源位置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以下地块:

1 、南钢廉租房小区,位于青山湖区南钢北二路36号;

2 、安东花园,位于青山湖区惠州路636号;

3 、祥东花园,位于青山湖区惠州路635号;

4 、怡东花园,位于青山湖区惠州路878号;

5 、青云谱区廉租住房小区,位于青云谱区惠民路299 号。

(四)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

南钢公租房特殊困难家庭房屋租金为0.95元/月 · 平方 米、一般家庭房屋租金为3.8元/月 ·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0.6元/月 ·平方米。

安东花园特殊困难家庭房屋租金为0.8元/月 · 平方米、 一般家庭房屋租金为3.2元/月 ·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0.6元 1月 ·平方米。

祥东花园特殊困难家庭房屋租金为0.85元/月 · 平方米、 一般家庭房屋租金为3.4元/月 ·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0.6 元/月 ·平方米。

怡东花园特殊困难家庭房屋租金为0.9元/月 · 平方米、 一般家庭房屋租金为3.6元/月 ·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1.1元 1月 ·平方米。

青云谱区廉租住房小区特殊困难家庭租金为1元/月 ·平 方米、一般家庭房屋租金为4元/月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0.65元/月 ·平方米。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镇、街办、 园区和区直各 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 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安排一名 领导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抓实工作进度,确保 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引导 。结合公租房申请和分配这一重大 重点民生工程,广泛宣传居民住房保障的途径、方式和内容, 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确保全区 居民做到应保尽保。

(三)强化协调配合。 各参与部门要统筹谋划、加强指 导,部门配合做到无缝对接,工作推进中涉及其他部门的问 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确 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


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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