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申报
一、办理条件(新装):(一)用户自愿申请;(二)无欠费且无违章用水情况;(三)市政水压符合要求;(四)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办理条件(改造):(一)用户自愿申请;(二)总表后所有用户集体申报并拆除总表;(三)无欠费且无违章用水情况;(四)市政水压符合要求;(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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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 |
用户信息 (任选一) |
产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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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水证明 (任选一) |
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不动产权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 、法院终审判决书、房产查档单 、由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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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户 |
可供水证明 (任选一) |
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不动产权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政府立项文件 、法院终审判决书、由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
四、业务流程
申请受理 --- 接入通水
五、办理时限
1. 居民用户用水报装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 非居民用户用水报装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上述时限均在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 不包含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用户缴费以及办理行政审批等所需时间。
六、收费标准
(一)南昌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及调整南昌市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装收费标准的批复》(洪价经字[2011]47号);
(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江西省造价信息》。
(三)南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洪发改收费字[2021]2号)。
(四)道路开挖费用规定按照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建城[2001]28号)文件规定向市政管理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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