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党支部:
《市政府办公厅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31日
市政府办公厅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市纪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意见》(洪文明办〔2017〕29号)和市纪委《南昌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落实 “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实施方案》(洪纪发〔2017〕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建设廉洁文明家风为目标,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以良好家风带党风促政风正民风,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厅党员干部。
婚丧喜庆事宜包括党员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婚事、丧事、生日、升学、乔迁新居等事宜。
三、实施原则
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应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和标准,要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及身边群众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攀比浪费、封建迷信、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主动制止不廉洁不文明行为。落实党员干部“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领导率先、党员示范,城区先行、农村跟进”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婚事新办原则
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摒弃不良婚嫁陋习,积极推行“四带头”,做婚事新办的典范。
1、带头举行节俭婚礼。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婚庆喜宴不大操大办,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仪式,不利用职务便利操办,不借机敛财,反对炫富摆阔、铺张浪费、豪华车队等行为。
2、带头不收(送)贺礼。办理和参加婚宴不收(送)礼金,提倡用朴素的心意和简单的礼品表达祝愿。
3、带头拒绝“天价”彩礼。提倡婚姻自由,拒绝“天价”彩礼和高额礼金,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互相攀比、超出实际承受能力买房买车等行为。
4、带头举行新式婚礼。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
(二)丧事简办原则
党员干部应树立厚养薄葬的新理念,弘扬孝道文化,深入践行“四倡导”,带头抵制陈规旧俗,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1、倡导简化治丧仪式。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丧事操办一般不超过3天,党员干部去世后,除国家规定外,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格控制遗体送别仪式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2、倡导节俭治丧。不讲究排场,控制丧事规模,不大摆筵席,不收(送)礼金。
3、倡导生态安葬。坚决不搞违规土葬,提倡火葬等节地安葬方式;拒绝陈规陋习,不搞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活动,不大设灵堂,用文明健康的方式寄托思念。鼓励党员干部带头捐献遗体或器官。
4、倡导低碳祭扫。践行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抵制焚纸烧香等不文明祭祀方式,推行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
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应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四、主要措施
(一)发出倡议。向全厅党员干部发出《南昌市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文明家风”倡导移风易俗倡议书》,实现全员覆盖。
(二)签订承诺书。以支部为单位,围绕落实“四带头”、“四倡导”要求,与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
(三)实行“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制度。
“两报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先报告、事后再报告”制度。
1、报告对象:
(1)县处级(含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和厅党组报告;
(2)科级党员干部向厅人事处和驻厅纪检组报告;
(3)党员干部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2、报告内容:
(1)事前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事后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具体操办、承诺履行、礼金收受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报告时限:
(1)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要如实填报《南昌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附件1),如操办丧葬事宜等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报告的,可先口头报告,并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2)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南昌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2),如实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实际情况。
“两告知”: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管行业管行风的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争当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表率。
1、组织告知。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向党组织报告时,党组织要告知廉洁文明、移风易俗的有关事项。
2、窗口告知。党员干部申请婚姻登记、办理丧事等手续时,由民政部门等有关服务窗口告知廉洁文明、移风易俗的有关事项。
“两承诺”:全厅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向组织作事先报告时,主动作出带头移风易俗承诺。
1、婚事新办承诺。积极响应“婚事从新”的倡导,带头移风易俗,承诺廉洁文明操办婚庆事宜(附件3)。
2、丧事简办承诺。积极响应“丧事从简”的倡导,带头移风易俗,承诺廉洁文明操办丧事(附件4)。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厅党组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动员部署,靠前指挥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主动示范,以上率下。厅各处室(单位)要深刻把握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做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统筹协调,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厅机关党委、人事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机关各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通过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陈规陋习,践行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教育宣传
组织全厅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意见》和《南昌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落实“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实施方案》等,通过网站、短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市政府公报等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宣传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做到人人皆知。对党员干部推行“四带头”,践行“四倡导”的做法和事迹,要重点宣传;对违反违反移风易俗规定,大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搞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祭祀活动的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三)严肃监督问责
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由厅人事处、机关党委、秘书处抽调人员组成一支督查队,专门负责对全厅党员干部推行婚事新办“四带头”、丧事简办“四倡导”情况进行督查,对党员干部执行“两报告两告知两承诺”制度情况进行提醒。要畅通举报渠道,发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涉及党员干部违反承诺事项的,要立即了解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劝阻制止党员干部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要留存证据,待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结束后开展查处问责。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相关规定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市政府办公厅移风易俗婚丧喜庆事宜举报电话:83883710(厅机关纪委)。
(四)严格考核奖惩
厅人事处、机关党委要把党员干部执行移风易俗规定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要把厅各处室(单位)、机关各党支部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以考核奖惩营造崇尚廉洁文明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昌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
2、南昌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
3、南昌市党员干部婚事新办承诺书
4、南昌市党员干部丧事简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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