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精神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宗旨,以落实《江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南昌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在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努力下,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整体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并形成了一些工作亮点和特色。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1.及时衔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事项
2017年5月,我市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的决定》(洪府发〔2017〕22号),决定取消和调整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187项。其中,取消64项,调整123项(含承接23项、整合3项、新增72项、调整24项、下放1项)。8月,又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洪府发〔2017〕33号),决定取消和调整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19项,其中,取消7项,调整12项(含新增6项、下放6项)。11月,我市印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的通知》(洪审改办发〔2017〕1号),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对取消的有关事项,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目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已落实到位,未发现将取消事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或者在行政许可目录和权力清单外运行权力的现象。
2.推行乡镇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2017年,我市全面启动了乡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强化了政务服务功能,厘清了基层政府权力界限。6月,市编办转发了《关于印发<乡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规范指导版本>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乡镇政府(街道办)政务服务清单建设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对清单建设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均按照有关要求推进乡镇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公布乡镇行政权责清单。
3.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推进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了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工作方案。主要建设内容为“两个系统一个中心”,即南昌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南昌市企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中心。此外,还将配套建设“四个一”,即升级改造一个“诚信南昌”网站、建设一个公共信用信息灾备系统、梳理一个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订一套业务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我市已先行出台了部分配套制度,如《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7版)》。
完善地方信用网站建设。“诚信南昌”网是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窗口,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政策法规、信用咨询和信用评级六个部分,并不定期发布诚信企业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以及失信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网站开辟了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公众可通过网站随时查询诚信记录。在建设南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期间,我市将会对“诚信南昌”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使之更加符合国家对信用网站建设的标准化要求。
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均在显著位置公开了双公示有关内容,并链接了“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西”网站。截至2017年11月底,我市已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6万余条高质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此外,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已将全市所有工商数据推送至省级平台。
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7年,我市先后出台了《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洪府发[2017]12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旨在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确保将国家系列联合惩戒文件落实到位。
创新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我市充分利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平台,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联合惩戒推进力度,对失信企业依法采取限制、约束措施,实现了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极大地健全了社会诚信体系,提升了城市投资环境。
4.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我市按照省工商局部署,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在注册登记大厅宣传引导办事人员使用企业名称库开放查询系统。该查询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加便利高效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比对、登记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申请人设立企业,是一项便民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通过外网申报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共计6735户。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我市大力宣传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并在注册登记大厅新增触摸式一体查询机,内有网上申报演示、企业登记指南以及网上服务网址三大板块,包含了从名称预先核准到注销的各类常见表格、规范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用语,方便企业自主查询并进行网上申报。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全市通过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共计5197户。
5.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17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审计对象的确定和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对完善审计评价和准确界定责任提出了要求,并加大了审计结果的运用。8月至10月期间,市审计局对确定的审计试点对象开展了审计。审计意见共揭示审计对象在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执行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30个,移送纪检部门案件线索两起,成果显著。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将在我市全面开展,为此我市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各县区审计人员培训指导,2017年11月,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举措在我市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围绕《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对工作机制的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全面推进各县区对此项工作开展的贯彻落实。
(二)稳步推进制度建设
1.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出台了《市政府规章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办法》、《南昌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第三方评估办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促进政府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会审办法》,有效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
2.圆满完成立法计划。2017年度立法计划确定法规审议项目1件,规章项目出台3件左右。按照立法程序和时间安排,法规审议项目《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市人大;规章项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昌市实施义务教育若干规定〉等16件规章的决定》、《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的决定》、《南昌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修订)已分别以市政府令159号、160号、161号、162号发布。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南昌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和《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向社会公布。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南昌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对清理结果进行了通报。
4.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2017年11月,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本机关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由制定机关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这一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全年审查政府各类文件等252件次。2017年,市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到期后,又及时与律师事务所续签协议,并将派驻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坐班服务由每周一次改为二次,大大提高了法律服务效率。根据市政府聘任法律顾问工作台帐记录,2017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市政府文件、合同协议100余件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的要求,我市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印发了《南昌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洪府厅发〔2017〕80号),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了再部署。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等过程中已基本做到按要求在作出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
继续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一是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审改办(市编办)对各部门上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联合审查,形成了《南昌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在中国南昌网和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布。二是完成“两库一细则”备案。全市9个县(区)和市直40个部门都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市直部门的“两库一细则”均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备案。
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4月,市政府法制办对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安排,6月26日,我市组织全市40个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县公安检察系统人员对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暨江西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人员248人。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现状,进一步完善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市政府法制办10月下旬分别走访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就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细致地听取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为高质量完成“我市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现状及完善研究”课题任务奠定了基础。
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南昌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进行明确,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以及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五)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坚持秉公办案、依法办案、独立办案和集体讨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坚持灵活运用行政调解,将调解运用到行政复议办案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讼宁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00件,受理872件,不予受理23件,作其他处理4件。审结777件。其中,维持494件、终止194件、驳回61件、确认违法12件、撤销7件、责令履行6件、变更1件、调解2件、确认违法并责令履行1件。2017年审结案件,纠错率占结案总数的28.57%,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
(六)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年度任务有计划。2017年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等14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分工。2.中期工作有规划。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7大方面共45项任务措施和相应的任务分工方案,为全市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思路,明确任务,作出了全面、科学的规划。3.组织领导有保障。2017年4月,我市将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更名调整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6个增加至28个,加强了组织协调力量,并制定了《南昌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南昌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等制度。4.推进落实有考核。市委、市政府发布的《2017年度南昌市科学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明确县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含政务公开、诚信建设、信访工作)所占分值为10分,《2017年度法治南昌建设考评细则》也明确了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分值占比为25%和30%,同时,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还纳入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综治等考核体系,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抓手和有效手段。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针对我市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与新形势下所承担的法治建设任务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省编办、省法制办相关文件要求,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7〕44号),提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5种能力和20项具体工作措施。为了督促落实法制机构能力建设情况,7月下旬,市政府法制办组成4个调研小组,分别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落实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目前,我市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及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已全部落实“赣编办发〔2017〕7号”的各项要求,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也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一是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按照每季度一次的原则,《2017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了4次学法活动,至11月13日已全部实施完成,并且在计划外增加了1次学法,较好的落实了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二是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全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县区法制机构负责人共76人参加学习。三是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
二、特色亮点
2017年我市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担当实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多方面取得了创新型的工作成果,形成了一些工作亮点和特色。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精心部署,加大组织保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通知,明确在南昌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我市不等不靠,先行先试,起草了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以及方法步骤。成立了市级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玉文任组长。为了加快试点工作的推进,8月11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玉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法制办主任和部分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
按照任务节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根据南昌市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经过指导督促,参加试点的40个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均已建立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含应进行音像记录的事项目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全市9个县(区)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均出台了各自的试点工作方案,并定期向南昌市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2.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实质进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单位。经过前期一系列精心组织和筹备,2017年12月6日,南昌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市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等33个部门的188项行政许可权及相关联的审批事项将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这是我省首家设区市级行政审批局,标志着我市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时代,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上,迈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的坚实步伐。
3.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开启新模式
2017年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首次跨出本省,充分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在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基础研究及师资力量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双方合作办班。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法制工作需要,科学选定培训课程,内容丰富,极具特色,既有宏观层面的解读,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与挑战、《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权威解读,也有关于热点问题的分析解决,对法制工作中存在的某些疑问和难点进行深入剖析,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如我国政府法律顾问的现行模式、组织实施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新《行政诉讼法》解读与《行政复议法》修订热点焦点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法破解征收拆迁难题等。授课的老师都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多年的教学经验,对所讲授的课题有较为系统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善于运用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授课过程中注重启发学员思考,课堂氛围非常热烈,充分调动起学员的学习兴趣。学员普遍反映安排的课程非常符合他们目前工作的实际,尤其对日后处理相关问题和推进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启发和警示作用,授课老师更高更宽的视野、更新更独特的观点以及生动有趣的教学方式令他们感触颇多,受益匪浅。
4.行政复议受理与审理分离机制初步形成
我市自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以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剧增。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市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在内部挖掘潜力,优化办案流程,实行受理与审理分离,取得良好成效。为巩固和提高这一成效,市政府法制办向市编办请示,要求增加职能处室。2017年12月初,市编办正式批复,市政府法制办内设机构中增加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处,核定编制3名,配备正科级职数1名,同时将复议应诉处更名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处,从此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政府立法、规范执法、合法性审查和复议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创新引领、担当实干,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更加清晰的思路梳理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抓好常务会学法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做好政府文件、合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化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引向规范和深入。
二是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对重点立法项目倾斜力量,科学编制并形成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立法建议项目调研和评估,深入论证,坚持立改废并举。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程度。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我市的应用推广。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市的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成效经验,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实行。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施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四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适应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式。认真总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的新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实行案件受理、调查和审理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说理性;探索建立案件受理前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引导申请人自愿选择行政调解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调解、信访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协商和文书送达等机制。
五是强化法制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政府法制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素质过硬的政府法制队伍。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推动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宣传工作机制和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