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职工、灵活就业退休受理条件:
①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性管理(技术)岗位人员55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
②本人在参保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③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含1995年9月30日前参的视同缴费年限)。
受理时间:参保人生日当月前往办理。
(二)居民养老退休:
年满60周岁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即将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应提前1个月激活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并在到龄当月携带本人已激活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下申请办理。
参保人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申领的,到龄次月至办理领取待遇手续期间养老金不予以补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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