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是民主党派机关,主要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政策方针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持续推进“党盟同心+”体系品牌建设,更高层次推进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履职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五种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带领我市盟员不断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根据民盟中央和民盟江西省委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扎实推进自身建设,为推动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13.58万元,较上年减少20.16万元,下降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8.31万元。2022年起实行制度改革,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不予返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13.58万元,比上年减少20.16万元,下降6.4%。2022年实行制度改革,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不予返还。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0.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5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6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万元;住房保障2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3.58万元,较上年增加18.15万元,增长5.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6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万元;住房保障2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0.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5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7.59万元,较上年减少3.18万元,下降1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7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安排。
(九)项目绩效情况
教育培训经费项目: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做好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日常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围绕民主党派日常事务,积极参政议政,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政策方针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加强盟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盟务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增强南昌民盟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维护民主党派机关日常运转,更好地履职尽责,为服务南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党派力量。
2)立项依据:南昌市财政局根据洪办字〔1996〕105号文件,用于弥补党派办公经费不足设立的延续项目。
3)实施主体:中国民主同盟南昌市委员会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3.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举办会议次数(次)=11次
课题调研次数=3次
教育培训次数=4次
盟务活动次数=10次
质量指标:会议出勤率(%)=90%
课题调研完成及时性=100%
教育培训参与率=90%
盟务活动举办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会议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年)
课题调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全年)
教育培训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年)
盟务活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全年)
成本指标:会议费=4.00万元
课题调研经费=8.00万元
教育培训费=5.60万元
盟务活动经费=5.8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调查(%)=90%
满意度指标:盟员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现象。
2.公务接待费4.5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安排,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民主党派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民主党派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