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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6-01 10:37:24 浏览量: 字体

中共南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办本级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委军民融合办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

市委军民融合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市委军民融合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委军民融合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04.56万元,比上年减少76.63万元,下降27.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委军民融合办支出预算总额为204.56万元,比上年减少76.63万元,下降27.2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19万元;项目支出54.64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4.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9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1.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51%;商品和服务支出67.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2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委军民融合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7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7%;住房保障支出5.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28.19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6万元,工程预算3万元,服务预算1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54.6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当年未编制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当年未编制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办本级预算的具体说明

(一)市委军民融合办(本级)

1.基本情况

市委军民融合办单位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04.56万元,较上年减少76.63万元,下降27.25%。

其中:财政拨款204.56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04.56万元,较上年减少76.63万元,下降27.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4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89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委军民融合办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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