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合作交流办公室是主管接待服务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市级四套班子的公务接待、客商来昌考察投资等活动及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外事接待及大型经贸活动、招商引资、展销博览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在推动主题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
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高位对标对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处室进一步全面梳理排查汇总廉政风险点。
(二)在强化大局意识和职能作用上持续发力
加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掌握国家、省市战略决策和部署,增强新时代合作交流工作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感、舍我其谁的高度紧迫感、助推大局的神圣使命感,找寻符合新时代形势和任务要求的合作交流工作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方法,唱响南昌合作交流品牌。
(三)在抓好作风建设和内部管理上持续发力
2020年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关键之年,我办将把工作重点继续放在集中整治“四风”上;放在大力解决“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上;放在不断完善工作行为规范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上;放在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格局上。使单位形成制度规范、体制完善、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合作交流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办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合作交流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2004.3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长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17万元;上年结转89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合作流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2004.3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长0.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6.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4.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万元;项目支出1377.7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377.7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92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84.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1%;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资本性支出112.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其他支出16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合作交流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9.17万元,较上年增加55.13万元,增长5.2%。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056.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住房保障支出25.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58.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长1.5%。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1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604.3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604.3万元。重点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九)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南昌市合作交流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单位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员14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938.63万元,较上年减少3.43万元,下降0.2%。
其中:财政拨款1048.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90.46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938.63万元,较上年减少3.43万元,下降0.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0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63万元,资本性支出112.76万元,其他支出162.1万元。
(二)南昌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二级下属)
1.基本情况
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单位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0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65.67万元,较上年增加19.63万元,增长42.6%。
其中:财政拨款6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7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65.67万元,较上年增加19.63万元,增长42.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49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